【新唐人2015年05月25日讯】(明慧网山东电)青岛崂山区法院在不通知被告律师的情况下,偷偷摸摸冤判好人徒刑,且在律师申诉时,强制剥夺被告的上诉权,对此,被告律师强烈抗议,指责崂山区法院执法不公。
青岛被非法关押6个多月的法轮功学员孙丽萍的律师,正在强烈抗议崂山区法院。在孙丽萍的案件中,该法院不通知被告律师,不通知其亲属,秘密开庭,非法判处没有触犯任何中共当局法律的善良妇女孙丽萍女士一年半徒刑,并剥夺其上诉权。
孙丽萍女士在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功之前得了不治之症──肠癌,在医院做手术留下有一截管子。当时手术并没有消除危险的疾病,孙丽萍在朋友介绍下炼起了法轮功,癌症不见了,身体恢复了健康。
孙丽萍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被青岛崂山区中韩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关押至今。中共警察在孙丽萍家人不在时,擅自闯入她家抄家,也没有给家人物品清单,没有让家属签字。另外,刑事拘留和逮捕通知书都没有送达给孙丽萍本人,在提审时,也没有说明警察身份。这些做法,都严重触犯了刑事诉讼法。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号,其家人为孙丽萍聘请了律师,当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孙丽萍时,才知道孙丽萍已经在三月十一日被非法开庭。律师发现,在整个过程中,青岛市崂山区公、检、法机关都存在故意违法情况。
崂山区法院法官于泳没有在开庭前三天送达传票给孙丽萍,也没有通知其家人,没有任何公开的开庭的通知,没有任何证据出示,相当于秘密开庭,严重违反了公开开庭的法律原则。律师到青岛相关机关控告了于泳的违法行为。
四月二十二号,律师再会见孙丽萍时,孙丽萍委托律师作为她的二审辩护人。
四月二十八日,当律师会见孙丽萍时,才知道四月二十四日,于泳在没有任何公开的形式下,诬判孙丽萍一年半,孙丽萍当庭表示上诉。四月二十八日当天,律师又到崂山法院,法官于泳不在,律师在崂山法院门卫处给于泳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要求见面谈谈。于泳说,案件已经审结了,就蛮横的挂断了电话。
五月十九日,律师来到青岛中级法院想阅卷,但是青岛中级法院说没有接到孙丽萍的上诉,律师又来到青岛崂山法院,还是找不到于泳,律师就到崂山法院纪检信访厅询问,一姓朱的庭长答复说,经调查,于泳说孙丽萍没有上诉。孙丽萍的上诉权就这样被非法剥夺了。
律师表示,于泳作为一名法官,知法枉法,公开撒谎,恣意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而崂山法院竟公然袒护于泳,不仅不处分于泳,还把于泳提拔成了执行庭庭长。这就是中共邪党体制下的是非颠倒,司法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