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这样的“依法治国”比土匪抢劫还可怕

【新唐人2015年07月20日电】我是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镇碑亭村4社(冬瓜专业村)村民刘林的妻子唐春梅。7月9日,我家土地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破坏。我丈夫刘林及亲友奋力保护,并立即报警,缴获了挖掘机和铲车的钥匙,阻止了三台挖掘机和一台铲车对我家土地的破坏。之后,我们将钥匙交给了警察。7月14日,我丈夫刘林及陈由春等7人又因保护自家土地受到了礼嘉派出所唐家明所长带领的50多警察和特勤的抓捕,现重庆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分局对刘林和陈由春作出了“涉嫌妨害公务”的刑事拘留的处罚。

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的土地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重庆市人民政府越权违法作出了(渝府地[2006]701号)征地批复,北部新区政府对我家土地进行了欺骗性征收。因为我家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第34、45条规定,基本农田的征收必须由国务院审批。因(渝府地[2006]701号)征收批复无国务院的批准,是重庆市政府越权、违法、无效的征收批复。

而且我家刘林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和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一审、二审行政诉讼,请求确认重庆市政府作出的(渝府地[2006]701号)批复违法。但两级法院都作出不是他们受案范围的裁定。在一天到晚都宣传依法治国的今天,重庆地方政府却肆意践踏法律,使我们有理无处诉。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究竟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政府变戏法似地巧取豪夺,公安、法院还齐上阵,哪里还有公民的权利?土匪抢劫还要在深山僻静处,而现在地方政府的掠夺竟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挡无可挡,真是比土匪更可怕。

请问:世上有哪个国家的公民被抢夺财产还要被黑打、黑关?当地政府对公民财产的肆意掠夺何时了?对公民人权的侵犯何时了?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一个刘林抓进去,千万个刘林在觉醒!!!

唐春梅电话:1389603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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