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共党和国家核心机密的“守门人”

【新唐人2015年07月22日讯】(新唐人记者钟离述综合报导)随着7月20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被“双开”,宣布涉及“大量核心机密”,中共党和国家核心机密的的“守门人”也成为媒体热议话题。

7月21日,海外中文媒体披露,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在中共中央国家机关中是一个诡秘机构,担负着保卫中共当和国家核心机密的职责。

其主任一般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兼任,其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名为中共中央保密办,和中共国家保密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保密委、保密办、保密局是干什么的?简而言之,保密部门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让中共党和国家机密不外泄。

中共政府部门红头文件上印着的“秘密”、“绝密”字样,就是保密局要干的活。

许多中共政府机关的电脑不允许插U盘、不允许上外网、不允许通过电子邮件传资料,也都是在执行保密局的要求。

什么是核心机密?

根据中共党章等相关规定,中共党和国家的机密是指关系中共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限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擅自扩大接触范围,就是泄密。

197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批准《关于在对外活动中加强保密工作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中,规定10条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根据《保密法》,中共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

6月11日,在对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一审宣判中,有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但令计划与周永康“泄露国家秘密”不同,令计划作为中共中央秘密的“守门人”,违法违纪“获取”中共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

有分析指出,令计划对应的罪名更近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根据《新华社》通报的严厉措辞,令计划在此一项罪名中,可能会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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