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干部疑因网上发帖举报公安局长集体贪腐惨遭当地警方迫害
浙江省衢州市审计局干部詹凌淼先生最近通过网路平台向我们写信投诉,称: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衢州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将他从衢州市审计局办公室里铐走,并且用漏洞百出的拘留证(行政处罚决定书)强行拘留他10日,在拘留过程中,他遭到了非人性的刑讯逼供与严刑拷打,身体多处严重受伤。当地公安这样无任何事实依据不负责任乱抓人、乱拘留他人的违法行为,同时,也给他和他的家人生活及身心健康带来了诸多不利的负面影响。几个月以来,身心备受伤害的詹凌淼先生在连续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申诉及去北京上访维权没有任何结果的情况下,希望能够借助于媒体的力量来帮助他呼吁、维权、曝光并揭露隐藏在此案件背后不可告人的黑内幕。以期望引起高层及社会各方的关注,严惩导致此冤案发生的幕后凶手,使他含冤被打、无辜被拘的问题能够尽快得到一个圆满的解决。
就詹凌淼先生所反映与投诉的问题,中国民间著名维权人士、亚洲记协记者陈悦于2015年10月10日专程飞赴浙江衢州进行实地调查采访。据了解:现年43岁的投诉人詹凌淼,原系衢州市公安局的公安民警,后因为工作需要调入衢州市审计局工作。就是这么一名普通的审计干部,他的命运却在2015年8月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8月21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正在准备下班的詹凌淼,被突然而来的由衢州市公安局出动的大批武警、刑警和网警围堵在办公室里并强行铐上手铐当众带走,他所在办公室里的办公用电脑、自备手机也同时被当场没收扣押。当时,公安带走詹凌淼的理由是:他涉嫌捏造事实,网上发帖诬告陷害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理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传唤其于8月21日18时前到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接受询问。随即,大批公安警察又到詹凌淼家中进行违规搜查,并扣押了他家中的电脑、U盘、手机、笔记本、录音笔、举报信等物品。令人不解的是,警察搜查他办公室和他家里竟然用的是同一个搜查证件。
当地公安为什么要对詹凌淼进行如此兴师动众的违法抓捕呢!!据记者调查了解,是源于近期网路上出现的一个《衢州市两公安局长和最牛是房警吴礼明结成腐败同盟赛过周永康》的曝光腐败帖子。而决定抓捕詹凌淼的幕后操纵者居然是衢州市委常委、现任公安局长王建。2015年5月30日,在天涯论坛【百姓声音】板块出现一篇题目为《衢州两公安局长和最牛的房警吴礼明结成腐败同盟赛过周永康》的文章;7月11日,在天涯【百姓声音】和【网罗天下】两板块同时出现《衢州两公安局长和最牛的房警吴礼明结成腐败同盟赛过周永康》的文章。里面曝光涉及到衢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江海、柯山公安分局长姜文龙和房警吴礼明腐败团伙严重违法违纪的腐败犯罪事实。因为之前詹凌淼先生曾经向当地有关部门实名举报过衢州市公安某些领导有上述的腐败行为(衢州官方一直未对此作出任何反应)。所以,浙江衢州公安当局个别领导人在没有对此事件进行认真调查了解的情况下,便想当然的凭主观意念直接怀疑发帖人就是詹凌淼。
2015年8月29日,衢州警方以“诬告陷害他人”为由,对詹凌淼作出行政处罚十日的决定。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衢柯公行罚决字(2015)A030号】称:2015年5月30日詹凌淼用手机号码15079381206注册网名为“清水见底6”的天涯账号,当日在江西省鹰潭市用该账号在天涯论坛“百姓声音”板块发表题目为《衢州两公安局长和最牛的房警吴礼明结成腐败同盟赛过周永康》的文章;7月11日詹凌淼用手机号码18270336178注册了网名为“铲除腐败91”的天涯账号,当日在江西省上饶市用该账号在天涯论坛“百姓声音”和“网罗天下”两板块发表题目为《衢州两公安局长和最牛的房警吴礼明结成腐败同盟赛过周永康》的文章,并指认其有“多次捏造事实诬告衢州市公安领导姜文龙等人”的行为。最终衢州警方认定:“詹凌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属于‘情节较重’。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我从未使用过上述两个手机号码,也从未发过上述文章,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被拘留了。”在我们采访过程中,詹凌淼一再强调自己的观点。“警察把我送到拘留所门口时,还暴打了我一顿,并口头威胁我说:‘等你一出拘留所就把你弄死’。因为之前我曾受到衢州公安某些领导惨无人道的打击报复,被逼实名举报他们集体贪污腐败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所以这一次网上出现同样内容的举报帖子,他们就想当然的怀疑是我发的帖子了,并借此机会对我进行再一次的打击报复。其实这一次我并不是发帖人。我也不知道这个帖子是谁发的。因为我拒绝随同警察一起进入我家搜查,不仅被警察暴打一顿,还被警察强行将我抬回家中配合他们搜查。在我被押到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里的时候,警察用手铐吊着我的双手不顾我的死活与疼痛,连地拖着我的身体往前走,并强行将我往审讯椅子上按,进行刑讯逼供。手铐已经嵌到肉里,手肿的有平时的两倍大,期间,我的大小便严重失禁,在被严厉“审讯”了一天一夜以后,柯城分局看我伤势严重,害怕闹出人命,于是假称已“审”完毕,让当班的几个民警将我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治疗,并顺便将我释放。我现在虽然被释放了,但心里还是恐慌不安,感觉个人人身安全面临着严重的威胁。”詹凌淼气愤的向记者倾诉说。
在走访过程中我们还进一步的了解到,自詹凌淼出了柯城公安分局以后的多日,他的生命还不止一次的受到死亡的威胁,行动经常被监视、被跟踪。在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詹凌淼先生被迫踏上进京上访维权和避难的历程。在北京,他被被衢州警方用约束带捆绑着押回衢州,其结果又是惨遭警方一顿暴打和拘留。至今依然是伤痕累累的他拿着被打伤的照片给记者看。
“这些照片都是我拚命保存下来的衢州市公安局殴打我的部分证据,其它的证据都已经被他们给删除了”。詹凌淼一脸无奈的告诉记者说。
针对衢州警方对其所做出来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整过过程来说,詹凌淼认为从案件调查到最终执行都存在严重的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这不仅仅给他本人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还给他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他称,自己虽然被释放,但他认为目前对于他来说,最安全最保险的避难场所就是拘留所,呆在拘留所里不出来为最安全的了。精神依然是处于恍惚之中的詹凌淼在不停的向记者描述着自己现在所面临的境况。
结束采访回京后,就此案件,记者特地走访咨询了京城法学界人士,最终得到的一致解释是:诬告陷害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并向司法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处罚,情节严重行为。詹凌淼否认他在江西省发帖的事实,此贴究竟是不是他发的,此贴所举报的事实存在与否,是否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诬告及情节严重,衢州警方应该在查清事实以后再做出判断与决定,不能够直接不问清楚具体情况就盲目的随便将人抓捕、拘留。衢州警方在未作详细调查的情况下,跨省使用技侦(网监)调查举报人,进京抓捕、暴打、非法拘留举报人。在执法上面明显过于随意。而且衢州警方自己也承认事情发生在江西,根据《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该案件应该由事发当地即江西警方处理,衢州警方无权对詹凌淼作出任何行政处罚。
当事人詹凌淼联系电话:18605701195
亚洲记协记者陈悦发自浙江衢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