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之争 旧金山99岁老人不服法庭调停

【新唐人2016年04月27日讯】随着旧金山房产价格飙升,各种房屋争随之而来。日前,旧金山在Hayes Valley的一幢民宅的一名99岁的老人被逼迁的案子,4月19日法官判决虽有利于老人,但诸多细节仍未与房主达成协议,27日将再次开庭。

99岁居民Iris Canada:“这太可怕了!想到将在街上居无定所,从来都没有过。”这位名出生于1916年的老人叫爱瑞丝‧坎纳达(Iris Canada),在670号Page街居住了60年。她是这栋房屋2002年易主Peter Owens后唯一留下的住户,并用25万美元买下了这个套间的终身居住权。

另一位拥有部分共用产权的屋主Geoff Pierce表示,“事实上,这一切始于2年前我们想将TIC转成公寓,但她们不愿意签字。那时我们就声明,这不会影响到她的终生居住权,彼得只是想让她们签字,可她们就是不签。”

屋主以Iris Canada不居住在套间及承担TIC的所需维护为由,两年前向法庭提出撤销终生居住权的请求。法官A. James Robertson II判决Iris Cana终生居住权有效,但需支付15万美元的诉讼费,并向屋主道歉,但遭到当庭拒绝。

Iris Canada的侄女艾瑞斯‧梅丽昂斯(Iris Merriouns)说:“当时的协议指,Iris Canada必须是唯一的居住者,她是88岁的时候在协议上签的字。所以现在我们不会签任何字,因为我们不了解我们是否应该相信Peter Owens。因为他们这样做,让她上了法庭,下面他们还会做什么呢?”

作为拥有TIC部分产权的一方,必须经过她签字同意,他们才能将共用产权住房改造成为公寓。

拥有部分共用产权的屋主Geoff Pierce说,“根据旧金山TIC法律,你只能获得5年的ARM贷款,因此楼房里的每一个人都想将房屋转成公寓,可以让我们往下走。”

坎纳达的侄女艾瑞斯‧梅丽昂斯(Iris Merriouns)说:“没有人照顾她不能在这里独居,她不能住在这里如果她有责任维护的话,她为什么要对一个对她没有任何好处的财产进行改建。”

27日,法官将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新唐人记者古馨雨、周智明旧金山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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