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07日讯】星期一,中共人大通过了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案。按照这个解释案,香港立法会议员如果拒绝宣誓、或誓言与法定誓言不一致,就会被取消任职,并不再给第二次宣誓机会。
上个月,新当选香港立法会议员梁颂恒和游蕙祯,在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上展示香港不是中国的标语,被北京当局指为“港独”,并被拒绝重新宣誓。不过香港很多有影响力的人士,都不赞同人大释法,认为香港司法机构有能力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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