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美置产出租 记得缴税免挨罚

【新唐人2016年11月10日讯】随着人民币贬值加上投资美国房地产可以保值,不少中国中产阶层也开始选择在美国置产投资。会计师提醒民众,外国人投资美国房产时不要忘了考虑美国税务问题。

根据美国房地产协会去年一整年度的统计,来自中、港、台的中国买家是所有外国人中购房最多的,这些中国买家的平均购买房价为93万美金。

许多外国人在美买房后会出租,会计师提醒大家,租金收入属个人所得收入,需报税。

会计师施启祥:“美国税法上规定,你不管是美国人或不是美国人,都是要报税的。”

外国人在美卖房时需要注意专门规范外国人卖房的税务规定,叫做FIRPTA(外国人投资美国人税务法案),其上明文规定了卖房时需预扣联邦税。

会计师施启祥:“譬如你的房子卖价是一百万以上,从售价预扣15%,如果是一百万以下,从售价预扣10%。”

除了联邦政府的15%或10%的预扣税外,加州州政府也有类似法案,要从售价中预扣3.33%,而此税率各州都不同。

根据(FIRPTA)法案,缴纳税金的责任人在买家,若Escrow结束的20天内没上交国税局,买家会被罚,联邦政府一个月会罚预扣额的5%。

需要取得税金急用的观众,需要考虑售屋的时间。因为若房子是年底卖出,第二年报税时可很快拿回预扣的税金。

但如果是在年初卖房,预扣税金可能要等一年以上才拿得回来。不过卖家可以请会计师跟国税局申请减免预扣金额,尽早取回税金。

无论是美国人或外国人,若被国税局发现有出租收入而没报税,除了要补漏报的税金以外,每个月可能被罚最高5%税金金额的罚款再加上利息。

新唐人记者苏湘岚、薛文洛杉矶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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