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28日讯】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当面对自己利益的时候还能不能动恻隐之心呢?《功过格》的一个故事让我们对古人的标准略知一二。
衡湘梅公,曾经作固安令。有一天,一个内监赠送他一只豚蹄,请求追回欠债。
梅公烹煮了豚蹄,喊内监一同饮酒。又把欠债人召来,斥责他为什么不还债,欠债人诉说太穷了。
梅公说:“欠贵人的债,敢用贫穷来推辞吗?今天一定要还,再迟疑的话,就要死在板子下了!”欠债人哭着向外走去,内监见状露出了同情的样子。
梅公马上又把欠债人喊回来,皱着眉头说:“我本来知道你很贫穷,现在也没有办法!只能要你快点卖了妻子儿女,拿钱来。但我身为百姓的父母官,怎么能忍心使你家马上骨肉分离,暂且宽限一天,让你回去与妻子、儿女告别,从此以后就不能再见面了。”
欠债人痛哭,梅公也忍不住哭了,内监也哭了起来,不想再讨债,就当场毁了债券。后来梅公升官做到侍郎,名声显贵。
《安士全书》评论,梅公既没有听从内监的嘱托,又不伤内监的情面,使一片贪暴的心,不知不觉地转变了。梅公的动机就是要引发人的恻隐之心啊!
责任编辑: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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