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律师见在押犯不被监听 评:中共新把戏

【新唐人2017年12月12日讯】中共司法部12月11号发布修改后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新规共有16条,其中关于“辩护律师会见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在押罪犯时,不被监听,监狱不得派警察在场”的内容最受关注。不过法律界人士纷纷认为,这不过是骗人的新把戏。

与2004年印发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相比,新规在五个方面做出修改。第一是扩大了律师代理范围,增加“其他案件的代理律师,需要向监狱在押罪犯调查取证的,可以会见在押罪犯”等内容。第二是增加方便律师会见措施,规定监狱应公开律师会见预约方式,合理安排律师会见场所等。此外,按照新规,罪犯的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律师。

第三是取消律师会见人数限制。在押罪犯可委托一至两名律师,委托两名律师的,两名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第四,新规要求,辩护律师会见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在押罪犯时,不被监听,监狱不得派警察在场。第五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救济措施。律师认为监狱及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除了可向监狱或其上一级机关投诉外,也可以向其事务所所在地的巿级司法机关申请维护执业权利。

原湖北恩施自治州利川市法院法官赵龙:“它这个新规,说实在的,法律对老百姓来说,都是一个欺骗性的东西,因为基本上都是警察治国,他是执法犯法的。律师会见,他会有很多变通的措施的,9这是人权日到来搞的一个把戏。”

浙江维权律师庄道鹤:“打压709,打的全球愤慨,人人声讨,广泛的压力,也许它营造一种假象吧。根本就是表面现象啦,监听无所不在,因为是在羁押场所嘛,场所的建设、场所设备的安装,是它们可以决定的嘛,所以你说不被监听,这是一个华而不实的权利,实际上还是会有监听,只是原来那种明目张胆,警察权超然于法律会见权之上的情况,可能会隐蔽一点。”

安徽省检察院前检察官沈良庆表示,中共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种种说辞,都是一种忽悠。

安徽省检察院前检察官沈良庆:“无非是为了回应外界对他们侵犯人权,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指责,实际上我们从包括709案在内的一系列案件都能看出来,律师的执业权利实际上是被剥夺的,当事人的,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也是被剥夺,包括在委托律师代理、律师会见等方面,实际上都剥夺了当事人和律师的相关权益。我是不相信中共这种忽悠的。”

王全璋律师是709案中唯一还没有被审理的候审者,目前被关押在天津第一看守所,两年多来,他一直无法会见律师。而浙江维权律师庄道鹤表示,目前这个新规是司法部发布的,只适用于监狱,不针对看守所。

庄道鹤:“只适用于监狱,而不适用于看守所,这个毫无疑问,它不可能自己给自己设障碍的啦,看守所还是这样那样的规定,只要以涉嫌国家秘密、国防外交、什么邪教之类,还是会被限制、被监控。”

不过,按照规定,律师有权在看守所会见嫌疑犯,会见时警方不得监听。

赵龙:“实际上按照真正的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罪犯嫌疑人,或者到监狱会见服刑的罪犯,都是应当凭他的会见通知或者委托函、委托合同、委托书,就应该直接给他会见的,可是(现实中)有很多程序。”

庄道鹤表示,中国目前并不缺法,缺的是执法的公平和公正。

庄道鹤:“你要找依据总是有的,所以人家开玩笑,刑法300多条,总有一款适合你,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执法公平不公平,公正不公正,还在于整体的一个法治环境、道德良心。”

庄道鹤指出,强盗有强盗的逻辑,但强盗逻辑是违反公平正义的,人心是可以判断的。

采访/易如 编辑/陈洁 后制/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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