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2月28日讯】 2018年2月24日上午,我辗转来到陕西省公安厅信访室上访,要求见公安厅信访主任夏琛明,直到上午10点多,夏琛明也未出现。我只好到陕西省公安厅信访室门外路边向过路群众诉苦,揭露陕西省公安厅信访主任夏琛明公开保护犯罪单位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办案,钱权交易,大权压人,多次上报案件终结虚假黑材料,长年指使咸阳市公安局等多家政府部门,组建庞大的黑社会团伙,对我全家进行暴力维稳和非法监控,导致我全家四口人一死二残的后果。
没多久,陕西省公安厅附近的,自称是凤城三路派出所特勤中队的5名警察赶来了,他们问我有什么事?我说原陕西省人大信访庞主任曾下文督办陕西省公安厅信访主任夏琛明,叫他纠正违法办案,他不处理,我今天来找他,他也不敢出来接待我,我没办法,才在信访门外喊冤诉苦。
这5名警察中的一位听完后,对我说:“你跟我走,我给你解决问题。”他们用小车把我拉到凤城三路派出所特勤中队办公室,要走了我的身份证,到陕西省公安厅去了解了一下情况,回来后对我说:“你说的很对,的确是夏琛明违法办案,陕西省人大也确实给夏琛明下过文,他多年来坚持不处理。”
随后,这名警察又问我:“听说你家的案子已经终结了,是不是给你处理的不满意,你又来上访了?”我告诉他:“一点也没有处理,犯罪份子一个也没有抓,国家赔偿也一分没赔。案子纹丝不动。”
这位警察听完后对我说:“你的案子我管不了,问题现在处理不了。我只能给你的辖区街道办事处来接你的人沟通,叫他们按程序和陕西省公安厅沟通,叫下边处理。”我质疑他:“你这种说法不符合涉法涉诉文件‘谁主管、谁负责、谁违法,谁纠正’的规定。”这些警察不再回答我。
我一直被他们扣押到下午6点多,辖区渭城街道办事处的两名维稳人员和辖区金旭路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共计4人赶来了,我才被他们强行接回家。
2018年2月19日正月初四中午,我曾到咸阳市北门口凤凰广场摆地摊喊冤,时间不长,不知从哪赶来4名陌生警察,他们当场撕毁我的喊冤材料,强行驱赶围观群众,对我又拉又打,打算把我强行拖走。其中一名年纪偏大的警察对我说:“我知道你的名字叫王英强,你是为你儿子王小刚被拘一案告状,已经给你赔了70万元,你还想咋?”我很惊讶的问他:“谁给我赔了70万元?什么时候赔的?我怎么不知情?你能拿出相关的赔偿手续吗?上面有我的签字吗?”他听完我一系列的反问后,立马保持沉默,不再作任何回答。
2018年2月26日上午11点左右,辖区渭城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张亚红来社区找我和我女儿王小琴谈话,明确告知说,上级领导已经指示渭城街道办事处要对我家进行2018两会严格维稳任务。希望我家在敏感期不要给领导们惹麻烦,动乱子。并要求我女儿王小琴必须每天给街道办事处副书记杜兴鹏打个电话,汇报一下每天的动向。
我要求张亚红向上级领导逐级请示,要求陕西省公安厅尽快纠正违法办案。张亚红坚决不同意,不让提任何有关陕西省公安厅违法办案的话题,说是让我应该改变一下思路,找企业或企业的上级单位处理好有关我儿子王小刚工资的事情才是重点,只要把王小刚历年来欠发的工资协调补发下来,你们家就有日子过了。至于给我儿子王小刚上报工伤及相关国家赔偿、依法追究相关犯罪份子的法律责任等要求概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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