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未修订 已有港商在大陆被判刑

【新唐人2019年03月14日讯】一名港商因民事案件,在大陆法院以刑事罪行起诉,被判终身监禁。令人担心近日引发广泛争议的《逃犯条例》修订,会进一步破坏香港一国两制

港商郭先生于1996年在香港将他公司持有的一间大陆公司的25%股权抵押给招商银行,其后未能按协议还款,遭招商银行提出民事起诉。他2007年到大陆时被补,其后遭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刑事起诉,一审被判终身监禁,上诉改判囚18年,目前仍在大陆服刑。

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原本一宗民事案件却在大陆法院变成刑事案,涉违反一国两制

立法会议员涂谨申:“香港作为重要的仲裁中心,很多外商都会因为较相信本港的法律制度而选择在香港签署合约文件或进行仲裁和解,郭先生的判案将严重打击投资者到内地投资的信心。”

他认为事件令人更加担忧港府修改逃犯条例对一国两制的严重冲击。

涂谨申将致函特首林郑月娥、中联办以及大陆“依法治国委员会”,促中央政府重新覆检案情并彻查案件,否则将影响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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