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9月12日讯】尽管港府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但抗议者要求回应另外4大诉求。而美国国会议员们,也没有因港府撤例而放弃推动《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对此,中共多次表达不满,要求美方停止推动议案。有分析说,因该法案对中共具足杀伤力,故引来中共强烈抗议、诬蔑及非议。
美国国会一旦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将是近30年来美国对香港政策方针的首次重大修订。因该法案对中共具足杀伤力,引来中共强烈抗议及诬蔑。
该法案不是在今年才首次提出。在2014年“雨伞运动”后,时任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共同主席的史密斯众议员等人,提出了这个法案,之后被数次提出,并根据香港局势发展加入新的内容。2019年的法案是第4个版本。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包含5项重要内容
自6月香港政府修订《逃犯条例》(送中条例)草案,引发反送中运动后,由佛州共和党联邦参议员鲁比奥(Marco Rubio)和新泽西州共和党联邦众议员史密斯(Chris Smith),分别在参众两院提出该法案。
随后,这项法案得到众多两院两党议员的联署,包括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和资深成员在内的重量级立法者。
拟定中的法案旨在修订1992年通过的《美国—香港政策法》,重新确认美国对香港民主、人权和法治的承诺,支持港人民主诉求,敦促中共当局履行承诺,给予香港高度自治以及普选特首和立法会议员的自由权利。
法案中有5项要求:1,国务卿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评估香港是否仍“足够自治”(sufficiently autonomous),享有区别于中国大陆的特别待遇。
2,要求总统列出名单,确定哪些人对绑架香港书商和记者事件、以及将行使基本自由人权的人士移交中国进行拘押、逼供和审判方面负有责任,禁止他们入境美国,冻结他们在美资产。
3,要求商务部提交年度报告,评估香港政府是否切实执行美国的出口管制法规,以及美国和联合国的制裁规定。
4,如果《逃犯条例》修订和23条立法通过,要求总统制定策略,保障美国公民和企业免受威胁,包括重估美国与香港之间的引渡协议以及对香港的旅游警示。
5,确保参与“雨伞运动”和其他争取香港民主、人权和法治和平示威而被捕留有案底的港人,不会因此被拒发美国签证。
对于1和2的要求,法案写有豁免条文,允许行政当局以国家安全利益为由提出豁免。
该法案广受关注,在白宫“我们人民”(We the People)的请愿网站上,近期至少三个跟该法案相关的征签,人数都超过十万。
这三个征签分别是:7月8日发起的“请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征签;9月4日发起的“香港对特首林郑月娥所谓的‘让步’说不,继续呼吁美国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征签,该征签1天内就有超过十万人签名。6月11日,白宫网站上发起的要求取消支持香港《引渡条例》(也称逃犯条例、送中条例)修例的香港和中共官员的签证的征签,也有超过十万人签名。
而美国国会议员是民选官员,须倾听选民的声音代表民意,故8月美国国会休会期,不少议员频繁参加市民大会、跟选民接触和交换意见,在此期间,全球声援香港反送中的声音,也传到议员耳中。
但中共多次声称美国是操纵香港局势的“幕后黑手”;中共外交部发言人近来也连续指责美国,要求美方停止推动《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称美方在干预中共内政。
美推《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干预中共内政吗?
中共惯用“干预中国内政”的说辞,来阻止外界的正当批评,但这招对香港事务并不奏效。因为香港的自治地位,是基于国际条约《中英联合声明》而来,随后再按《基本法》落实“高度自治、港人治港”。
作为国际条约,香港的自治内容在联合国都有备案。据可公开查到的《联合声明》文本,“一国两制”的相关表述,写在该声明第3条下的第12小条规定中。第2条也明确规定,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之后中共人大通过的《基本法》,则是根据《联合声明》中,中共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制定的。有分析指,既然写入《联合声明》,就有国际义务,而中共单方面的政策宣示,被质疑为中共是想赖账?还是承认其从来说话不算数?
分析人士表示,近几个月以来,美议员纷纷推动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中明确,如果香港自治被中共完全蚕蚀,美国将不再给予香港不同于大陆的区别待遇。这些内容也完全属于美国本身的主权范围,反倒是不希望美国推动这项法案的中共在干涉美国的内政。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若通过 有何影响?
一些观察人士认为,《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是92年政策法的加强版,如果通过,将是美国在香港政策上的重大转变。
霍夫斯特拉大学(Hofstra University)法学教授古举伦(Julian Ku)对《美国之音》说,新的法案在政策原则上仍是《香港政策法》的延续。
他说:“这不是政策上的巨大改变,因为法案仍建立在既有的相同政策上,也就是美国支持‘一国两制’,要保障香港的自治、个人权利和司法制度。所以在政策上仍然是一致的,只是为美国政府增加了一些工具,让他们能够继续支持这个政策。”
根据《香港政策法》,美国政府承认《中英联合声明》,并允许美国将香港视为与大陆不同的地区,区别对待,例如被视为“独立关税区”,容许向香港出口敏感技术等。
古举伦说,《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如果获得通过,那将向北京表示,美国国会虽然在很多议题上有党派分歧,但是在香港问题上却高度一致。那将是对中共发出的巨大信号,也就是美国政府整体上都对香港问题非常担忧。
他认为,法案如果通过,也将向国际社会发出信号,或许也会促使其他国家出台类似法案,向北京施压。
根据美国1992年通过并由老布什总统签署的《香港政策法》,如果美国总统认为香港的自治情况不足以让香港有别于中国大陆,总统有权终止这项法律,之后视情况,还可再行恢复。
《香港政策法》出台的背景是正值香港主权即将移交北京,而中国发生1989年六四屠杀事件,导致美国对华实施制裁,并面对如何厘定1997年后与香港关系的问题。
因过去提出的类似法案都没有进入审议表决程序,而这次多名重量级议员都表态,支持推动《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通过,或赞同重新审视1992年的《香港政策法》。
9月4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宣布正式撤回修例后,众议院议长佩洛西(Nancy Pelosi)发表书面声明表示欢迎,但她也呼吁林郑拿出更多行动,并期望美国国会尽快推动通过两党支持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参议院少数党领袖舒默(Chuck Schumer)在国会复会前夕说,国会一旦复会,通过这项法案是民主党议员推进的首要任务之一。舒默敦促参议院多数党领袖麦康奈尔,尽快将法案提上议程进行辩论和表决。
麦康奈尔曾表示,他会支持让《香港政策法》得到强化的议案。在林郑月娥宣布撤例的前一天,麦康奈尔发推文说:对中共镇压香港人和平维权努力的任何企图,美国必将做出重大回应。中共正在玩火,但愿他们不会走得太远。
(记者李韵报导/责任编辑:剑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