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诱骗歌厅陪唱 湘11岁女童遭两官强奸反遭调查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1月19日讯】近日,有关“未满12周岁女儿被两名公职人员在内的多名男子强奸”事件,引起舆论关注。发出求助信的当事人父母向陆媒披露,事件曝光后,当地公安和检察院不去调查犯罪嫌疑人,反而围着自己女儿的出生年月反复调查,让人费解。

受害人周婷(化名)家属周先生于11月16日,在新浪微博发出求助信说,自己“未满12周岁女儿被两名公职人员在内的多名男子强奸”。事件引发舆论。

澎湃新闻18日报导说,周先生介绍,9月28日17时许,他的女儿周婷的同学王某茜以辅导作业为由,将周婷从家中骗走,并带至祁东县“金樽KTV”。随后,张某怡、陈某升、周某云等人以控制、恐吓、威胁等手段,迫令周婷谎报年龄为异性陪酒伴唱。

在此其间,周婷因害怕被打,只得任由摆布。

周先生16日发出求助信说,自己“未满12周岁女儿被两名公职人员在内的多名男子强奸”。(网络截图)

周先生称,接下来的9天时间里,在上述几人的逼迫和协助下,多名男子以灌酒、威逼利诱、强迫等方式对周婷多次实施强奸,其中涉及两名祁东县公职人员。

在了解到女儿遭遇后,10月3日,他向祁东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立案并将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抓获,在提请逮捕过程中,祁东县检察院以周婷的年龄存疑、本案犯罪事实不清等理由,对数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

接近祁东县检察院的官方人士也称,案发后,祁东县公安局和检察院就周婷的年龄问题确实展开了大量的调查,目前仍在调查中。

周先生出示的女儿身份证显示,周婷出生于2007年12月24日。周先生夫妇质疑,未成年女孩被多人强奸后,公安和检察院不去调查犯罪嫌疑人,反而围着女儿出生年月反复调查,让人费解。

周先生表示,女儿在经历了被多人强奸的变故后,身心受到极大的打击和伤害,曾在湖南长沙某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创伤后精神障碍。

因家里经济困难,不得已出院。而且因老家很多人知道了这件事,现在也不敢让女儿住老家了,怕她再受到刺激。目前他们已经将女儿带到了广东。

湖南衡阳市祁东县官方11月18日对陆媒称,目前已批捕两人,该案中确实有两名公职人员涉案。

对此,有网友表示:“共党和它的所谓干部都是这类货色,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也有网友表示,“12岁,童年的恶梦!”“这种新闻永远不见天日。”“在祁东混的都知道,这种事情,天天有发生,已经形成了产业链。”“给小女孩一家人一个公道!”

未满12周岁女孩被两名公职人员在内的多名男子强奸,中共警方反调查受害人引发舆论关注。示意图(pixabay.com)

事实上,在现今中国,中共官员强奸幼女早已经不算新闻,因为类似案件频发,已经成为常态。

一位大陆基层教育工作者说,中共官员、教师、校长强奸、猥亵幼女的事件,在中国屡见不鲜,而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据了解,被法学界称为20年来最大法律争议的“嫖宿幼女罪”,成为中共官员强奸幼女最好的挡箭牌,导致性侵幼女案不断上升。因为这项罪名的量刑最高只有15年。而大部分对幼女实施强奸的官员,都被判处了“猥亵罪”和“嫖宿幼女罪”。

据公开报导,新疆一名教育界官员性侵10名幼女;湖北永城县原市委办公室官员涉嫌强奸10多名学生;贵州习水、浙江丽水中学、福建安溪职校校长、人大常委等强奸未成年幼女;四川宜宾国税局分局长嫖宿幼女;浙江临海人大代表及气象局副局长“性侵幼女”;云南曲靖法官强奸两名幼女。以及陕西略阳县村镇干部轮奸12岁幼女等均被轻判,有些甚至只是暂时拘留后释放。

其中云南省大关县一官员强奸4岁幼女,被当地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而且还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湖北省高院称,2012年至2014年底,全省法院审结强奸、猥亵儿童案300余起,其中只有一起某镇政府75岁的退休官员,强奸猥亵10名幼女,被判无期徒刑。

根据大陆妇联资料显示,全中国各地投诉“儿童性侵犯”的个案,1997年只有135件,而到2000年增加到3000多件,3年间猛增了20多倍。

2013年广东省妇联与省检察院的联合调研报告显示:过去3年,仅广东就有超过2500名女童遭性侵。其中一半在14岁以下。评论认为,被曝光的案例也只是冰山一角。

2015年8月29日,中共刑法修正案通过,取消了争议18年之久嫖宿幼女罪,此类行为一律按强奸罪处罚。

但大陆不少律师认为,中国司法不独立、新闻不自由,即使废除嫖宿幼女罪,也无法对性侵幼女的官员起到震慑作用。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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