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等三人被判刑 仍向观众高喊“挺住”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2月02日讯】12月2日,香港西九龙法院宣判,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林朗彦和成员周庭被控煽动包围警总,分别被判刑13.5个月、7个月和10个月刑期。周庭止不住落泪,说明天自己24岁生日将在狱中渡过。

黄之锋等三人因参与去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的反送中示威活动,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组织,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

12月2日,案件在西九龙法院宣判。裁判官王诗丽声称,本案冲击警方、挑战警方权威,“必须判以阻吓性刑罚,即时监禁是唯一选项”。

三人分别判刑13.5个月、10个月和7个月,不予缓刑。周庭申请保释等候上诉,遭法庭拒绝。

黄之锋在进入羁押室前向公众席大喊,“知道很难熬,但要撑住”。

林朗彦也表示“绝不后悔!”

周庭则在裁判官宣布判决结果后止不住落泪,说明天(3日)自己的24岁生日将在狱中渡过。公众席上旁听的民众一齐为3人大声加油。

11月23日,黄之锋、周庭和林朗彦针对“包围警总示威案”出庭接受审讯,3人随即被关押,等候12月2日宣判。

民运人士王丹当时就在脸书发文说,最不想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黄之锋等人步入了牢房。

王丹为他们感到担忧。他表示,中共代表邪恶,而黄之锋他们不仅代表正义,而且代表未来。

12月1日,黄之锋的脸书社群小编贴出黄之锋在狱中手写的公开信。黄之锋在信中讲诉了他在单人牢房中被监禁的经历。

黄之锋坦言,被带到收押所医院走廊尽头的单人牢房那刻,是“恶梦真正的开端”。

他表示,即使自己已有三次坐牢的经验,但被送到“监狱中的监狱”囚禁,实在是始料未及。

狱方以怀疑黄之锋腹内有异物为由,将他单独关押。他除了探访和洗澡,基本上不能离开囚室,也不能“放风”。牢房内24小时都开着灯,他必需把口罩当眼罩使用,才能勉强入睡。

黄之锋在信中表示,有许多手足和他一样面临官司,甚至是身陷囹圄,他呼吁港人能作多少就作多少,让手足们知道他们不是孤身一人,并呼吁港人持续关注被送中的12名港人。

(记者罗婷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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