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言论自由与身份认同政治的较量

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RealClearWire撰文/姬承羲编译

大量证据表明,在未来数年中,言论自由可能会被禁止。而禁止的理由,可谓冠冕堂皇,打着所谓规范“仇恨言论”的旗号。左派中,有不少人正热心推动这种潮流,或者为之欢呼喝采。但他们都没有充分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将带来如何深远的影响。而另一方面,那些捍卫言论自由的人,对于左派封锁言论的动机,也常常是一知半解。

仅在过去几年中,美国已经有参议员提议,要取缔那些他们认为具有攻击性的言论;纽约市议会,甚至试图通过一项议案,如果有居民在言谈中使用“非法移民”这一用语,将被处以25万美金的罚款;大科技公司仍在他们的网络平台上,持续不断地屏蔽着某些言论;一些衍生于当年民权法和性解放运动的监管和司法先例,已经被扩展到了私人领域,开始允许官员和激进主义者们,对言论进行管控;那些和身份认同政治(Identity-politics)的教条公开唱反调的人,针对他们的言语讨伐,更是司空见惯。

以上所举的事实,可不是代表少数激进左派的个例。相反地,随着上一代人所推崇的自由主义,被纳入了身份认同政治的范畴,与其核心主张相冲突的言论自由理念,必然成为了首要的攻击目标。

要想了解失去言论自由后,所带来的的政治和道德后果,我们就不得不回顾保护言论自由的初衷。

它大略分为三点:政治自由、思想自由以及共和品行的养成。就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来看,这几点是相互依存的:“没有思想自由,就不可能有智慧;没有言论自由,当然也不会有自由社会。”

失去了言论自由,就不可能实现政治上的民主。

一方面,要实现真正的公民自主,所有有关公共利益和政策的论点都必须公开。同时,正如富兰克林所说,人民也必须能够自由地讨论“公共措施和政治论点的合理性”。

另一方面,言论自由,也是暴露和抑制“狭隘思维与狭隘人格”的利器。除却其它方面,言论自由可以迫使公职人员和寡头们,遵守公共利益准则和道德规范。正如美国早期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所宣扬的,通过自由的言论,“专制的公职人员将感到羞愧和胆怯,转而接受更正直与公平的行事方式”。

其次,自由的思想必须基于自由的言论。正如大陆会议所提出的,“真理、科学、道德和艺术的全面发展”,有赖于新闻媒体和言论的自由。从这一方面来说,言论自由与人类的最高探索——对哲学、科学和宗教中的真理的求索——密切相连。

但与此同时,在思想方面,如同其在政治范畴的作用一样,言论自由也包含着防御的元素:它能阻止与自由相敌对的意识形态的崛起,而自由社会时常面临这些意识形态的挑战。

比如,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曾在《弗吉尼亚州笔记》(Notes on the State of Virginia)中写道,面对宗教或意识形态的狂热主义,“理性和自由的探索,将是纠正错误的唯一有效手段”。理性的分辨,可以公开检验所有主张,从而防止思想专制主义的侵蚀。

第三,言论自由在塑造公民品行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其对于共和国政府的平稳运作更是功不可没。通过自由的言论,公民形成了对所有公共事务进行讨论和思辨的习惯,他们也因此学会了如何得出理性的判断。如此一来,大众不会迷恋于浪漫、革命或任何不切实际的事业,以及其它民主社会中涌现的类似思潮。

然而,更重要的是,言论自由,让公民养成了理性说服同胞的习惯。相应地,这种习惯也带来一种开放的态度,也即愿意倾听他人的理性分析。

而理性辩论的反面,则是暴力征服。说服自己的同胞,而不是强迫他们,是政治互动的最主要方式。因此,人们必须理性地说话、说服他人或是捍卫自己的观点,而不是沉迷于骄傲或愤怒的情绪。

这样的思维习惯,须历经几代人才能形成,但却极易流失。人们只消粗略地看看世界上的各个民族,就会知道这样的习惯是多么罕有。如果在美国实行言论管制,这些自我约束的道德和思维习惯就会消弱。人一旦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无法在公共利益和人类价值方面形成理性的判断,这时,他们就会倒向愤怒、仇恨和暴力。

在讨论了这些严肃的政治和道德后果后,人们也许仍然会问:为什么言论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

答案是:因为人类是个体生命,仅属于他们自己,拥有自己的精神;而言论,作为精神的产物,也当属于他们自己。换句话说,没人能拥有他人的思想。

正如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所说的,“在自由支配自己的思想方面,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麦迪逊的这一说法,与他通过长年观察所得出的结论非常契合,“一个人的良知道义……比他的城堡更神圣”,侵犯其思想,就等同撕毁社会契约。

而如今,身份认同政治正打着所谓禁止“仇恨言论”的旗号,威胁着政治自由的基础,并试图削弱这些人们业已养成的精神和品格习惯。身份认同政治,是一种赢家通吃的意识形态,将受害者或被边缘化的群体(那些寻求解放、尊重和平等的人群)与所谓的压迫者集团(在美国已被明确定义为白人)对立起来。这些拥有压迫者特征的人群,都将被谴责、惩罚和噤声。这样的版图,容不下任何公民和解的余地。

必须说明的是,当前所指的“仇恨言论”,与种族蔑称毫无关系,与否认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的言论也不相干。

相反地,据那些最具影响力的人定义,“仇恨言论”是指伤害了所谓边缘化人群的自尊心的言论。确实如此,管控“仇恨言论”的真正意图是单向的:那些被边缘化的人群,可以自由发言;而那些所谓的压迫者群体,就必须被噤声。照着这种逻辑,那么马尔科姆(Malcolm X)的“白人魔鬼”的说法,与当今社会上所说的“这个国家最大的恐怖威胁是白人”,都是可以被接受的。正如言论定罪的倡导者——玛丽·松田(Mari Matsuda)所写的,社会必须容忍那些“有过受压迫经历的人群”的言论。

事实上,如果是来自边缘化群体的仇恨言论,只要是针对压迫者集团的,就不仅要被容忍,还要大加鼓励。就像那些身份认同政治的倡导者们所宣传的那样,要解放被边缘化的群体,就必须削弱和破坏压迫者的权力和身份,那么,针对压迫者的“仇恨言论”就是必要的,而且是值得嘉奖的英勇壮举。松田曾写道,一首“来自长久被屈服人群的、充满愤怒和仇恨的诗”,应被解读为“受害者为回应种族主义,而进行的自我认同的斗争”。

毫不奇怪的是,在欧洲和加拿大,“仇恨言论”已被定为刑事犯罪。然而,充斥在公共场所中的,是对基督教、异性恋和传统保守人群的诋毁。显然,“反仇恨言论”的法律并不会阻止此类言论,因为这不是它们被制定的初衷。相反地,这些法律,允许和鼓励那些极端主义者和思想家们,用他们的仇恨和诋毁来垄断公众话语权。

这类“反仇恨言论”的法规,还常常援引针对边缘群体的暴力,作为立法根据。但事实是,法律并不能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比如,在英国,反犹太族裔的“仇恨言论”被定为犯罪,可是该国的反犹犯罪发生率,超过美国(未对“仇恨言论”定罪)13倍;同样地,法国也已将反犹太言论定罪,但其反犹仇恨犯罪的发生率,仍然超过美国4倍。

那么,究竟要禁止压迫者发表什么样的言论呢?

首先,毋庸置疑的,是针对某团体的蔑称,但这些只是表面的例子,是拿来说服正派君子的。那些言论定罪倡导者的最大意图,是禁止所有对边缘化群体的批评,不管这些言论是否合理或用意良善,只要是有可能伤害到这个群体的自尊心就不行。

也许最令人咋舌的是,言论管控的触手,甚至伸向了那些可能伤害边缘人群自尊的数据和事实。正如言论定罪倡导者,理查德·德尔加多(Richard Delgado)和吉恩·史蒂芬奇(Gene Stefancic)所写的,谈论平权运动受益者在教育程度上的差异,即使是基于统计学的数字,也属于可鄙的“仇恨言论”。在许多领域,这些事实上的、可被证明的说法,只要被认为伤害了边缘群体的自尊心,都已被贴上了“仇恨言论”的标签。人们不难在生活中见到这类冲突,比如,医生和跨性别倡导者之间的矛盾。

照着这种逻辑,更大范围的争议,即使基于事实,也将不被允许。这是因为,就像德尔加多和史蒂芬奇所写的,“即使再坚决的司法机构,也无法通过禁止‘仇恨言论’,来推行公正和种族平等。”所以,那些迫害者的文化和观念,都必须被重塑。只有这样,电影、广告、报纸和学术期刊中,那些针对边缘群体的说法,才能被正面描述所主导(不管这些描述是真是假)。这样的结果,也将增强边缘群体的自尊心,不论他们是否真正赢得了这样的自尊。

换句话说,身份认同政治的倡导者们,必须用有关边缘群体的新神话,来取代压迫者的传统文化形象和话语权。同时,还必须将这些新形象包裹起来,免受外界的检视和批评。这样一来,由这些边缘群体发表的任何虚假言论,都不能受到争议:例如,人类的整部历史,都被描绘成一个关于父权至上和压迫妇女的故事;或者,性别仅仅是一种社会架构,可以自主选择;又或者,如《纽约时报》“1619项目”(1619 Project)所断言的,美国社会的建立基于白人至上的理念。

从本质上来讲,禁止所谓“仇恨言论”的运动,完全不亚于任何一场革命。它标志着自由意志的终结,以及美国社会中最后的政治自主的消失殆尽。这是因为,这场革命,要求从合法的政治议程中,剔除所有可能损害边缘群体自尊的基本政治问题。

例如,任何有关移民的政治辩论(不论其是合法还是非法的),都可能损害边缘化移民群体的自尊。因此,最后可以讨论的,就只剩如何增加移民的问题了。类似地,对于传统家庭观的辩护,可能损伤女权主义者和LGBTQ人群的自尊;对于犯罪的讨论,则可能损害某些高犯罪率群体的自尊。

当被允许的政治话题范围,被缩小到无关紧要的程度时,那些原本看似中立的话题(例如福利政策等)也会变得敏感。

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一些种族中立的(政治)竞选议题”,比如福利政策,“也都明显地带着种族色彩”。那么,政治领域中可被探讨的话题,已经一无所剩。就连税收政策,都可能损害某些边缘群体的自尊。到这种程度时,政治上的自主已经荡然无存。

大多数美国人还未看清,这场声势浩大的运动,已经发展到了如何严峻的程度。

如今,只有53%的大学生(仅过半数),仍然支持言论自由。这样的数据令人震惊。限制言论的司法先例,已经被纳入教科书,并可能随时扩展而被用于限制私人言论。在未来几年内,这些法律标准,将被激进主义者和政府机构利用;而那些高科技公司所提供的平台,俨然已成公众讨论的核心场所,也将奉行类似逻辑,来推行其言论禁令。

在未来几年内,身份认同政治与共和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将愈加明显。与大多数政治上的争议不同,言论自由是一种文明的准则:唯此方能延续共和国的民主自治,也只有言论自由,才能冷却认同政治所带来的狂热仇恨和错误理论。

但是,美国人不应指望法院会有所作为。我们需要一个全新的政治阶层,一群有勇气的领袖,能深刻理解言论自由和共和自治正面临的严峻威胁。

原文Freedom of Speech Versus Identity Politics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作者简介:

亚瑟·米利克(Arthur Milikh),是美国生活方式研究中心(Center for the American Way of Life)的执行董事。该中心隶属于知名的克莱蒙特研究所(Claremont Institute)。

本文只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纪元时报》的立场。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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