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为什么我敢在中共监狱里跟江泽民“叫板”

致香港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第二封公开信

香港立法会全体议员:

您们好!

7月9日,我在香港大纪元发表了致您们的第一封公开信《七问香港立法会全体议员》。虽然提出的问题很尖锐,但是,回答这些问题,不需要什么高深的理论,仅凭常识,就能判断谁是谁非。

上述公开信中,我谈到:在被中共非法监禁的五年里,我依法写了一系列检举、控告前中共党政军最高领导人江泽民的信,不仅多次向江泽民索赔1,000万元人民币,而且多次提出由最高法院依法判处江泽民死刑丝毫不为过。

出乎中共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意料之外的是,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徐丽文,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贾连春,都没有对我向江泽民提出巨额索赔要求说一个“不”字,都没有认定我“诬陷”、“敲诈勒索”江泽民。

这里,再跟各位谈一谈为什么我敢在中共监狱里跟江泽民“叫板”。我想,我至少点到了江泽民的三个“死穴”:

第一,江泽民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的重罪。

中共刑法第102条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113条规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之后,攻击法轮功的一条重要理由是:“法轮功卖国”。据我所知,法轮功没有出卖中国一寸领土。为了弄清“到底谁卖国”这个大是大非问题,我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

2008年7月1日,我写了《江泽民是“分裂中国”的千古罪人》,仔细考察了江泽民出卖中国领土、危害国家安全、分裂中国的严重犯罪问题。

比如,1999年12月9日,江泽民跟俄罗斯总统叶利钦(Boris Yeltsin)在北京签署《关于中俄国界限东西两段的叙述议定书》,完全承认腐败无能的晚清政府与沙俄签订的一系列等不平等条约,将沙俄侵占的中国东北一百多万平方公里领土无条件送给俄罗斯,包括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乌苏里江以东四十多万平方公里。

又比如,2002年,江泽民决定跟俄罗斯“大体平分”1929年苏共中央总书记史太林(Joseph Stalin)下令出兵占领的中国的黑瞎子岛,将黑瞎子岛的一半(约164平方公里)无条件送给俄罗斯。

上述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相当于多少个香港?各位香港立法会议员自己可以算一算。

江泽民的上述卖国行为,导致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中国跟韩国、日本、菲律宾、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汶莱、印度等周边国家都存在领土或领海争端,至今没有一个得到妥善解决。为什么?江泽民卖国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谁都不买中共的帐!

写完《江泽民是“分裂中国”的千古罪人》之后,我将此文以挂号信方式,寄给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官员韩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等。

我被关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期间,就江泽民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问题,写了不少检举信、控告信,上交李东警官。

如上所述,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徐丽文、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贾连春,对这些信都没有说一个“不”字。

尤其是,在《江泽民是“分裂中国”的千古罪人》一文的结尾处,我痛斥江泽民是一个“祸国殃民”的“政治骗子、政治流氓、政治混混、政治臭虫、政治垃圾、政治败类”。对此,徐丽文法官、贾连春法官,都没吭一声。

第二,江泽民故意放走了赖昌星

在中共监狱里,我检举了隐藏在中共最高层、向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泄露绝密文件问题。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是1949年10月1日中共夺取政权以来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中共党、政、军官员人数最多,在国内外影响极坏的大案要案之一。经查:这个犯罪团伙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300亿元。

1999年4月的一天,时任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收到一份从中央办公厅信访局转来的举报信,厚达74页,信后附有走私的单据,随信列出的涉案人员涉及党、政、军厅(局)级以上官员16人,包括时任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总参二部部长姬胜德、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和厦门市委、市政府几位高官,举报的走私案值高达五百多亿元人民币。

1999年4月20日,时任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海关总署提交的报告上批示,以海关为主,组织力量查办赖昌星案,公检法参加,涉及内部人员职务犯罪的,由中纪委牵头彻查。

由于此案属于大案要案,而且涉及中央军委总参谋部高官,查办此案不是罗干一个人能决定了的。罗干的批示必须得到时任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的批准。也就是说,在罗干的批示上,肯定有江泽民批示的意见,至少是圈阅,表示同意。

中央4.20专案组组长是时任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何勇,副组长是监察部副部长干以胜、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然而,就在中央领导的批示下发传达前6天,也就是何勇、干以胜、牟新生看到中央领导批示的前6天,赖昌星就得到了他将被查处的消息。

中央领导的批示,毫无疑问,是绝密文件。将中央领导的批示泄露给赖昌星,毫无疑问,是泄露绝密文件。这起重大泄密案至少导致三个严重后果:第一,促成赖昌星大量销毁走私证据;第二,促成赖昌星迅速转移走私资产;第三,促成赖昌星“安排”七十多名走私骨干到国(境)外“避风”。

从1999年4月20日罗干做出批示,到1999年8月10日赖昌星逃往加拿大,中共内部一直有人给赖昌星通风报信。

赖昌星在第一时间得知中央领导的批示后,不是立即逃往国外,而是先后拿着3,000万元到北京“打点”关系。1999年6月20日,中央4.20专案组进驻福州。几乎与此同时,赖昌星从从容容地安排七十多名走私骨干到国(境)外“避风”,他本人也去了香港。

中央4.20专案组不得不做出大队人马撤离福州的决定,同时派人暗中监控。两个月后,赖昌星从香港潜回厦门。1999年8月10日晚12时30分,200名特警分成5个组,同时扑向赖昌星可能落脚的5个地点,结果,全都扑了个空,赖昌星在特警的眼皮底下,顺利逃到香港,然后,从香港飞往加拿大。

在赖昌星逃亡加拿大之前,作为当时的中共党政军最高领导人,江泽民完全可以及时抓捕赖昌星,并将向赖昌星泄露绝密文件者绳之以法。但是,当时,江泽民根本不想抓赖昌星,甚至在情报部门监听到赖昌星企图“暗杀”4.20专案组副组长牟新生之后,也没有对赖昌星采取行动,而是听任他从厦门到北京,从北京到厦门,从厦门到香港,从香港到厦门,再从厦门到香港,直到最后飞往加拿大。

2001年2月24日,加拿大作家盛雪在温哥华采访赖昌星时,问道:“你跟他(指江泽民)的秘书很熟吗?他有几个秘书?”赖昌星回答说:“五个。我熟悉三个。一个贾廷安(江泽民办公室主任),是替他搞文件的。一个小A,年轻的,长得很帅,是警卫。另外还有一个小B,是看家的。这三个我都很熟。不然当初我怎么知道他们要动李纪周了。我跟李纪周说,他都不相信。别人听不到的,我能听到。”

中央领导的批示是不是江泽民的秘书泄露给赖昌星的?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之后,就在7.20当天,全国成千上万法轮功学员被抓捕。

以我本人为例,7.20当天,北京市公安局警官对我进行了传唤,对我的住所和在中纪委大院内的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当晚,由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武警总队、中纪委监察部派人组成专案组,对我进行“隔离审查”。我被“隔离审查”4个半月、135天,每天24小时,我都处在武警的严密监控下,甚至我上厕所、洗澡都有武警在旁边看着。

审查结果是什么呢?第一,我没有1分钱的经济问题;第二,我没有本职工作上的问题;第三,我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问题。我唯一的问题是,在法轮功问题上向江泽民讲了真话。

对于我这样没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且各方面表现很好的法轮功学员,江泽民的做法是,毫不留情地迫害,包括抓捕、抄家、监控等;对于被举报走私五百多亿元人民币的赖昌星,江泽民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不抓,最后,听任他远走高飞。

对比江泽民对待王友群和对待赖昌星的截然相反的做法,完全可以说,是江泽民故意放走了赖昌星。

第三,江泽民明知迫害法轮功是错的还坚持迫害。

1995年9月27日,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召集人会议上说:“我在这里还要强调一个问题。我们的高级干部,首先是省委书记、省长和部长,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定要讲政治。我这里所说的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在政治问题上,一定要头脑清醒。”

1999年5月7日,我写了致江泽民的信《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5月8日,以挂号信方式,寄给江泽民。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当天,就因为写了上述向江泽民讲真话的信,我被“隔离审查”。之后,被开除党籍、辞退回家。

在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第8个年头,2007年1月22日,我重写了致江泽民的信《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同年1月24日,以挂号信方式,寄给江泽民,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官员韩军。

2007年3月1日,我到邮局对上述3封信的投递情况进行了查询,结果是:寄给江泽民、罗干的信,分别在1月26日、27日“凭国家信访局传达室收信章妥投”,寄给韩军的信,1月27日“凭德外办事处章妥投”。

江泽民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最高决策人,罗干是当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在中共最高层的代理人,韩军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最基层的官员。

然而,江泽民、罗干、韩军收到我的信《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之后,全都变得“不讲政治”了,他们的“政治方向”全都迷糊了,“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全都丧失了,“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全都变成零了,长时间一声不吭。

为什么?答案很简单:他们都知道迫害法轮功是错的。

我不仅将上述信寄给了江泽民、罗干、韩军,而且还寄给了从中央到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从最高层到最基层的许多官员或学者,共计77人。其中包括胡锦涛等8位中共政治局常委,当时的中央委员、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当时的监察部长李至伦,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等。

2007年12月21日,我在北京新街口邮局,将此信寄给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警官杨金方,挂号凭证号码是:XA07756899411,发票号码是:08655794。

跟江泽民一样,上至胡锦涛等8位中共政治局常委,下至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警官杨金方,收到我的信之后,全都长时间一声不吭。

为什么?答案很简单:他们都知道迫害法轮功是错的。

或许有人会问:中共不是在2008年7月11日把你抓进看守所了吗?是的。但是,这是在我给江泽民寄上述信一年零五个月、534天之后。

如上所述,我在被非法监禁的五年里,在检举信、控告信中,多次向江泽民索赔1,000万元人民币,中共的公、检、法,从下到上,没有一位官员对此说一个“不”字。这也充分证明: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是完全错误的。

在中共监狱里,我之所以敢向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最大元凶江泽民“叫板”,不是因为我个人有什么特别的能耐,而是因为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我的全部智慧、勇气和力量,都来自法轮功。

以上我谈到的江泽民的三个严重罪行,都是客观事实,同样不需要高深的理论,仅凭常识就能判断谁是谁非。

有诗云:“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在十年文革中,毛泽东的妻子江青,一人之下,亿万人之上,红得发紫,上窜下跳,呼风唤雨,狂妄得不可一世。结果怎么样?毛泽东死后不到1个月,就被毛泽东亲自指定的接班人华国锋下令抓捕,后被当成“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后上吊自杀。毛泽东因江青之故,成为“反革命家属”。

中国人讲的“苍天”,就是“神”。香港大多数人都是信神敬神的。

最后,我衷心希望香港立法会全体议员,认真看一看我写给您们的公开信,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到底谁是谁非,然后,为了您们本人,也为了您们的家人,有一个光明美好的未来,在善与恶之间,做出正确抉择。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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