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被公诉 罪名与赵本山女徒弟类似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7月17日讯】大陆炫富女郭美美于今年3月因制销违禁减肥类食品被警方刑拘。近日,郭美美等13人被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据陆媒报导,赵本山女徒弟曾因类似罪名被判刑。

中共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7月16日发布消息称,近日,该院对周某某等13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非法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某某为销售,郭某某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

据陆媒报导,该案中的郭某某即是曾因犯开设赌场罪入狱的“网红”郭美美。2015年9月11日,她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2019年7月13日,郭美美刑满出狱。

今年3月,郭美美再因非法销售含有毒品成分的“减肥糖”,再度被刑拘,这也是她第二次犯案,大陆网民称她是“二进宫”。

检方通报称,该系列案中的减肥糖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郭美美罪名与赵本山女徒弟罪名类似。据陆媒报导,赵本山第一个女徒弟“胖丫”,此前因生产销售假减肥药被判刑。

2019年4月8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郭静等生产、销售假药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赵丹(艺名:胖丫),女,1986年8月9日出生于辽宁省,系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住辽宁省开原市;因涉嫌犯销售假药罪,于2018年2月7日被羁押,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于同年3月16日被逮捕。

赵丹之后被判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此前,据陆媒4月12日报导,3月18日,曾某某、周某某、郭某某等75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被上海浦东警方刑事拘留,其中郭某某就是网红郭美美。

该案涉及金额高达5000万余元,同时涉及3处生产地、24处销售点、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65,000余粒、生产原料约34公斤、生产设备3台以及外包装20,000余件。

据知情人透露,郭美美作为一名线上经销商,主要在其朋友圈销售该减肥食品。该减肥食品每粒成本非常低廉,仅几毛钱,给经销商的价格也才1元多,但顾客要花69元购买。

十年前,郭美美在微博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走红。2014年7月,郭美美因参与网络赌球被警方抓获,后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刑,于2019年7月刑满释放。从出狱到这次再入狱,郭美美只自由了不足两年的时间。

今年2月21日,郭美美突然在网络社交平台上高调直播,再次晒出豪车与昂贵的服装首饰。以这种公开炫富的方式宣告自己的“复出”。有网友发现,郭美美容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昔日判若两人,很可能经过整容。

大陆媒体曾发表评论称,郭美美之所以“不走寻常路”,或许与其原生家庭环境有一定关系。她出生在湖南益阳的一个单亲家庭,父亲有诈骗前科,母亲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

(记者刘明焕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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