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是中共建制后文坛第一大冤案。
胡风(1902—1985),中国著名的评论家、诗人和翻译家。早在30年代初,他便在日本加入了日本共产党,并参加了左翼东京支部。回国后,他跟随鲁迅继续在左翼文艺工作。在40年代重庆国统区,他从来被视为左翼文艺的重要人物,并长期领导了全国文抗的工作,与周恩来、乔冠华、邵荃麟等共产党人,都有密切往来。
1949年中共夺得政权后,胡风创作了大量新诗,由衷地歌颂共产党和毛泽东。然而,这并不代表胡风在文艺思想上与毛泽东和中共完全合拍,恰恰相反,两者间一向存在着明显差距。因此,当毛泽东为了确立自己在文化领域的独裁地位,准备向异端思想开刀时,敢于坚持己见的胡风自然就成了他选中的靶子。
1955年初夏,毛泽东在他亲自为《人民日报》所写的按语中断言:胡风等人是“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派别”,“这个反革命派别和地下王国,是以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恢复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统治为任务的。”胡风等人因此被打成“胡风反革命集团”。这桩长达25年的冤案一度使数以千计的人入狱受审。
据统计,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一共涉及2100多人,逮捕92人,隔离62人,停职反省73人。到1956年底,绝大部分人都作为“受胡风思想影响”予以解脱。正式定为“集团分子”的有78人。其中包括中共党员32人。 这78人中“骨干分子”23人,到1958年5月,予以撤销职务、劳动教养、下放劳动等处理的共61人。
文革结束后,中共重新审查了胡风一案。1979年1月,胡风被释放出狱。1980年9月,中共决定撤销“胡风反革命集团案”。1986年 1月,中共公开撤销了强加于胡风的政治历史问题方面的不实之词。1988年6月,中共为胡风的文艺问题与文艺活动问题平了反,撤销加在胡风身上的个人主义、唯心主义、宗派主义等罪名。从1980年9月到1988年6月,中共为胡风三次平反,历时整整7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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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