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北京公安局高官王新元落马 曾主导迫害法轮功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3月26日讯】中共纪监委周五(3月25日)通报,北京市公安局一级警务专员王新元,涉嫌受贿罪,被起诉。据明慧网报导,王新元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受到“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追查。

通报称,王新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钜额财物,涉嫌受贿罪。

王新元长期在北京市公安系统任职长达41年。曾任北京公安局朝阳分局麦子店派出所所长、朝阳分局装备财务处处长;2004年5月起,任北京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副队长、政委、门头沟分局政委;2015年12月起,任北京市丰台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另据明慧网报导,王新元任职期间,对法轮功学员左艳、郝庭珍、杨雪华等多人被绑架、非法判刑负有责任。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出通告,对王新元进行追查。

“追查国际”通告语音:“北京市法轮功学员杨雪华被丰台区太平桥派出所绑架案,涉案相关责任人包括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局长王新元。”

新唐人记者李梅、荣玉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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