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2年,俄乌战争、上海封城,对本已衰弱的中国经济而言,可谓雪上加霜,同时也明显提升了中共当局最担心的金融风险。
要知道,中共“吹”政绩的能力天下无双,都敢吹“全民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就是不敢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决定性胜利”。例如,5月16日,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刊发的署名“中国银保监会党委”的“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一文中,只是说“取得重要成果”。这既说明中共极端忌惮金融风险,又表明中国金融风险之深,远非外界所能想像。
从今年发生的一些事件来看,中国的银行风险已经浮现了,当局也有所警觉。虽然这些都是老问题,并非一日之寒,但是,如果这些问题共震动、相互激荡,引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也是不能排除的。
本文例举四个方面的案例。
其一,河南、安徽五家村镇银行不能取现
4月18日,河南、安徽多家村镇银行先后发布公告,称因系统升级维护,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暂停服务。一些储户急匆匆赶往当地,但同样无法完成提现。截至5月7日,在储户交流群中,有2900多人登记了各自的存款金额,合计已经超过12亿元。迄今,该事件处置没有进展,当地金融监管机构、地方政府和当地公安部门、央行等都无实际措施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陆媒披露,涉事的村镇银行,多数都由许昌农商行控股,且在过去几年间,都曾因违规放贷被处罚过;村镇银行的部分持股人,与河南新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1.16亿,2022年2月10日注销,不仅控制了多家村镇银行,还控制了多家农商行,涉及多个省份;当地警方已经立案侦查,称初步发现相关银行和新财富集团合作,而后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此事件所反映出来的金融乱象,在中国是普遍存在的。村镇银行2007才在大陆出现,但数量已经超过历史长达数十年的农商行。截至2021年12月,银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村镇银行共有1651家,银行法人机构数量占比约35.8%。整体而言,村镇银行资产规模小、管理水平低,一旦出现客户不信任或者发生客户较大规模提现,势必引发金融恐慌。
其二,银行开始限制活跃账户网上交易
近期多家银行相继发布公告,下调个人账户线上相关业务交易限额,包括线上转账限额及网上支付交易限额等。如光大银行在公告中称,自2022年5月12日起,默认单笔限额及单日限额统一调整为1万元。这对一些客户,尤其是商业客户,造成极大不便。如果转10万块,一天只能转1万,要10天才能转完。
国内媒体对此轻描淡写,称这是为反诈骗反洗钱、维护客户资金安全。其实,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一方面,反映出金融平台遭到整治后,官方利用获取的大数据对客户个人资讯已能精准把控;另一方面,当局担心疫情之下很多人断供,银行坏帐太多,所以提前布局摸底,评估目前的情况。这表明整体的金融风险已拉响警报。
其三,“个人存取现金单笔超5万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闹剧
当局原定3月1日起,个人存取现金单笔超5万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金融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陆媒报道,该《办法》已经在去年10月29日央行2021年第10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经过银保监会、证监会审签。官方解释此举是为了打击洗钱,加强对资金流的监控。
但是,2月21日晚间,央行官方网站发出公告,称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为什么呢?自由亚洲电台报道说,这个“政策一旦实施对中国经济将是一场灾难”,因为“中国的经济真正有活力的就是那些灰色经济。·····如果把那些交易的漏洞完全堵塞,中国的经济将会变成死水一潭”。此外,新措施若落实外贸体系将陷于崩溃(因为中国庞大的出口贸易大多由小额贸易组成)。
长期以来,中共为控制金融,包括控制金融风险,一直在寻求有效管理大额现金存取。早在1997,央行就曾要求一日提取现金5万以上需核实取款人身份证件。2001年12月,央行规定,对于居民个人一次性支取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大额现金的,或一日数次支取累计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单独登记并于次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2020年,央行决定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社会对此不满。而中国的经济发展有着很大的寻租成本,也有很多腐败因素;因此,在执行过程中,银行和客户都极力回避相关规定。不仅限于大额现金管理,银行许多监管制度都空洞化了,表面严格,实际稀烂,否则也不会发生那么多金融案件了。而这,恰恰是银行风险的一大根源。
其四,查不完的金融腐败
中国的金融风险是与腐败交织在一起的。最新案例,5月18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央行货币政策司原司长孙国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调查。陆媒“第一财经”统计,今年以来,已有14名银行高层被查。4月22日一天之内,就有三个金融高官落马,包括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风险总监韩凤林,福建省金融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蒋云明。
去年9月26日,中纪委宣布对央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等最关键的25家金融机构开展常规巡视。这是“十九大”后首次巡视金融领域,截止那时,那年已有至少23名中管金融机构高管落马,包括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与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何兴祥2名中管干部。
今年2月26日,巡查完成,称这些机构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在防范、识别、预警和处置金融风险方面缺乏足够的意识和机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存在薄弱环节。2月28日,中共中央深改委发出警告,要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惩处金融领域腐败,查处违纪违法人员。众所周知,金融是中国最黑的两个行业之一,金融腐败防不胜防、查不胜查。当局的警告多是空话。
结语
当局视金融风险为心腹大患。3月初,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称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做好经济金融领域风险处置工作,并首提“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为什么呢?担心大规模的金融机构倒闭。因为金融监管并不能完全防止金融机构倒闭,而一旦倒闭了就必须处置,央行要出血。“为降低对央行或公共资金直接处置风险的依赖”,中共这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4月6日,中共发布《金融稳定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由国家金融稳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国务院金融委)统筹管理,作为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后备资金,用于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重大金融风险处置。
5月16日,中共银保监会宣称,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首批646亿元资金已经筹集到位。资金来自系统重要性银行(2021年10月15日,中共央行、银保监会共评估认定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这些机构在存保基金保费基础上多缴纳了一部分,目前尚未明确是否会要求其他金融机构加入。
同时,中共监管当局强调金融机构自救的主体责任,以“内部纾困”代替动用公共资金进行的“外部援助”;对纳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4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应具备充足的损失吸收能力,在陷入危机时能维持关键业务和服务功能的连续性,避免动用公共资金进行“外部救助”,并于2021年10月29日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要求其应于2025年初达到相应的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
这些年来,为防范金融风险,中共也是费尽心机,例如先后设立多个金融细分行业的保障基金,包括2004年设立的保险保障基金、2005年设立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2007年设立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2014年设立的信托保障基金、2015年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2018年设立的资管新规风险准备金池等。此外,2021年为防止部分地方大型国企违约风险扩散,各地设立“信用保障基金”。
但是,这些技术层面的设计,能够弥补金融体制层面的致命缺陷吗?
在中国经济衰蔽的大环境下,加上中共乱作为、极端化(如“动态清零”),造成人心惶惶、人心思变,金融风险明显提升,诱发金融危机的因素防不胜防。2022年中国将如何度过?中共当局也是一本糊涂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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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