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妇手术后离世 家属控诉多个健康器官被切除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9月20日讯】深圳市77岁老妇在胰腺癌手术后三个月离世。家属控诉,手术前医院根本没有确诊癌症,却胡乱切除多个健康脏器,致老人死亡。

日前,死者家属在自媒体平台发布“老太切除多器官3个月后去世”一文,引发舆论关注。

死者女儿告诉大陆媒体,母亲2018年去世,当年77岁。

据死者女儿叙述,2018年8月初,母亲到深圳市福田区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滨海医院),做一年一度的体检。体检时查出胆管有轻度扩张,然后该院肝胆胰外科以“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将母亲收治入院。

母亲入院后的各项检查均未显示有胰腺恶性肿瘤。在该医院医生的要求下,家属将母亲送到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医院做PET-CT检查,诊断意见也只是“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但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随即决定给母亲做治疗胰腺癌的手术。

8月25日手术前,家属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上有“术前诊断不明,或不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具体术式视术中情况而定,可能要改变手术方式,扩大手术范围”等表述。

手术后,母亲精神状态一天不如一天,进食困难,一天天消瘦,有时还会突然昏迷。同年10月再次入院,被诊断为“全胰+全脾切除术、继发性糖尿病,药物性肝损伤”。11月因昏厥再次入院,12月2日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ICU病房去世。

家属对老人死因产生怀疑,在打印母亲病例时赫然发现,8月那次手术竟然将老人多个器官切除,这才导致老人进食困难。

该“手术记录”记载脏器切除时,有“将胆囊切除”、“常规切除脾脏”等字样。“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则称,“将胃、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及部分空肠标本完整移除”。

但家属称,手术后的病理检查显示,老人的胆囊、周围的淋巴、胰腺、十二指肠、远端胃等,均未见恶性证据。

家属随后委托律师控告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索要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共计54万余元(人民币,下同),及精神抚慰金50万元。

2022年1月,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责任度占8成,赔偿47万。家属不服,已提出上诉。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官方公众号日前发布《关于肝胆胰外科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称,患者张某华女士于2018年8月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手术顺利完成。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且不明原因的肝衰竭入院后死亡。患者家属拒绝院方提出的尸检建议。。

《说明》称,医患双方均不接受一审判决结果,都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等待法院二审判决。

(责任编辑:郑鼓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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