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李克强的两位恩师与他的人生悲剧

李克强这一生,就其思想而言,可以说有两位恩师,一个是国学大师李诚,一个是北大法学权威龚祥瑞。前者是李克强少年时代的恩师,后者是他大学时代的恩师。

李诚,安徽贵池人,是桐城派最后一代文学家、著名学者,曾任安徽省文史馆图书管理员兼采编,曾师从桐城文派名士马通伯,著有《合肥军事概论》、《池阳杂俎》等。

李克强出身于安徽定远,父亲李奉三是安徽省一位地方官,曾任凤阳县县长,其后任安徽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在李克强的少年时代,父亲常带着他与供职于安徽省文史馆的李诚谈文论道,常从上午一直谈到傍晚,竟不知疲倦。在旁边的李克强常常为他们吟诗时抑扬顿挫、手舞足蹈,完全沉浸在诗的境界之中的情景所感动。

少年李克强聪明好学,李诚将其视为门生,向他讲授中国的国学、治学的方法以及古今逸事,有时还认真的给他说文解字。李诚常给李克强开读书目录,就文风、为学及至持身应世都给以谆谆教导。他要李克强读《史记》、《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等国史,幷给李克强整段整段地背诵《昭明文选》、《古文辞类纂》等古文选。

1977年,李诚去世。20年后的1997年李克强,在《安徽日报》上发表了一篇《追忆李诚先生》的署名文章,深切表达了对恩师的敬仰缅怀之情。

文中说,“时间是固定的,从每晚9时开始。他(指李诚)释卷之后,便烧上一壶水,把脚放在一个不大的搪瓷盆中,不断有节奏地搓足,时而向盆中添上一点热水,时而用手揉脚板心上的涌泉穴。他做得不紧不慢,循环往复,大约近一个钟点。就在这段时间里,李先生用平和的语调,时断时续地向我讲中国的国学,讲治学的方法,讲古今轶事……这种每天近一小时的讲解、谈论夹杂着议论,持续了近5年之久,几乎穿越过我的少年时代,但李先生的话似乎仍未讲完。

李先生喜欢‘为学要像金字塔、又能广大又能高’的治学之道。更喜欢要能‘吃冷猪肉,坐热板凳’的治学态度。因为文庙里是供着冷猪肉的,读书人应当将板凳坐热,不能总是躁动不安……李先生认为,读书人眼界一定要开阔,要能看大场面,大观则大见,小观则小见。也就是说要读各种类型、各种观点的书,除有专门注重的外,对其他学识起码做到识门。”

不难想像,听国学大师面对面讲国学长达近5年之久,传统文化在少年李克强的心里一定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1977年底,李克强考入北大“七七级”法律系。

当时的北大法律系拥有良好的师资,最著名的当推学贯中西的宪法行政法学家龚祥瑞

龚祥瑞早年专治政治学,曾赴英国深造,对西方政制、法治有亲身体验。中共建政后他是政治运动中挨整的对象,文革后成了当时北京最有影响的自由派知识分子之一。聪明勤奋的李克强很快成为龚祥瑞的得意门生。

“文革”期间,公检法被砸烂,宪法沦为废纸。教学中一些老师对宪法话题噤若寒蝉。然而,龚祥瑞在课堂上畅谈宪政真义,他认为中国要“走人类共同的宪政民主道路”。龚一生最重要的著作是《比较宪法与行政法》,这本书讲述三权分立、政党政治、法治等现代政治制度的原则与解释,完全脱离了官方意识形态,透露着激情,让李克强等深深感受到“恰似天降甘霖”。

龚祥瑞主张,宪法具有最高性,即使最高权力机关也必须遵守。在宪法之上再也没有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上帝”或“正确领导”。龚祥瑞告诉学生们,宪政道路就是法治的道路,法治是走向民主的第一步。在龚祥瑞的引领下,李克强渐渐着重转向外国宪法和比较政治的学习。

在校期间,李克强曾提交一份论文《法治机器与社会的系统、信息及控制》,试图以现代控制论和系统论解释法学学科问题,被学校评为优秀论文,同时也得到龚祥瑞的好评:“它是把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等新型科学方法运用到法学研究的一次尝试。”

与此同时,李克强翻译的《英国宪法史纲》由法律系打印,作为教学的参考资料。

教过七七级的北大法学院教授杨敦先亲切地称呼当年82位法律系学生为“黄埔一期”。杨敦先回忆说,“黄埔一期”思想活跃,“一般学生不能比”。杨敦先印象最深的是李克强,他经常思考立法和国家政制的互动。

李克强师从龚祥瑞,专攻《外国商法》,写出过经济论文《经济改革中市场的法律控制》,翻译了《改进法律机制以适应经济的发展》,并在龚祥瑞指导下,与杨百揆、刘庸安翻译了英国著名法官丹宁勋爵的名著《法律的正当程序》。该译著由群众出版社出版,如今仍然一版再版。李克强是第一译者。

在校期间,李克强曾提交一份论文《法治机器与社会的系统、信息及控制》,试图以现代控制论和系统论解释法学学科问题,被学校评为优秀论文,同时也得到龚祥瑞的好评: “它是把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等新型科学方法运用到法学研究的一次尝试。”

与此同时,李克强翻译的《英国宪法史纲》由法律系打印,作为教学的参考资料。

教过七七级的北大法学院教授杨敦先亲切地称呼当年82位法律系学生为“黄埔一期”。杨敦先回忆说,“黄埔一期”思想活跃,“一般学生不能比”。杨敦先印象最深的是李克强,他经常思考立法和国家政制的互动。

李克强师从龚祥瑞,专攻《外国商法》,写出过经济论文《经济改革中市场的法律控制》,翻译了《改进法律机制以适应经济的发展》,幷在龚祥瑞指导下,与杨百揆、刘庸安翻译了英国著名法官丹宁勋爵的名著《法律的正当程序》。该译著由群众出版社出版,如今仍然一版再版。李克强是第一译者。

日后,李克强在《师风散记》一文中回忆道:

“我在读本科的时候,30年代曾留学英国的龚祥瑞先生向我们讲授英美法律课程。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正开始涌动着新技术革命的浪潮,并且向社会领域侵袭,计算机也在与法律联姻。

龚先生认为有必要向国内介绍这种动向,于是便草拟了一篇文章。但他同时又以为,他的学生们,作为面向未来的一代,应该对此有更浓的兴趣。因此,他把文稿交给了我,并要求我作补充乃至删改。

大概是因为我当时还年轻,更因为我常受先生们那种寻常心态的感染,竟然毫无顾忌地按龚先生的要求做了,而且是以平常心交还给他。龚先生收到修改稿后当即认可,并把我和他的名字并列在一起拿到一家法学杂志去发表。当时的法学杂志种类还很少,可以推测,编辑部之所以愿意很快发表这篇文章,主要是因为署有龚先生的名字。”

如果说国学大师李诚把少年李克强领入了传统文化的堂奥,那么法学权威龚祥瑞则让他接受了法治思维的熏陶。

2014年3月13日,李克强在中共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后举行的记者会上说:“腐败是人民政府的天敌,我们要用法治的思维,用制度来管权、管钱。今年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而且要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公布,界定权力的边界,防止滥用权力。对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一些领域,比如像土地出让金收入、矿产权的转让等,我们要全面审计,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性措施,让权力寻租行为、让腐败现象无藏身之地。

建设法治政府,这尤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陶景洲是李克强大学时的同班同学、著名律师,他仔细看过这段话后评价说,“李克强的回答中充满着很强的法律味,宪法至上、法治精神、法治政府、法律神圣这样的表述很多,尤其是类似‘有罪推定’这样专业的词语,不学法律的人,不可能那样自然地说出来。”

可见,来自两位恩师的国学熏陶和法治思维,使李克强的知识结构和现代观念明显高出同辈的新一代中共领导人。可惜进入中共官场后,在中共专制体制的压制和党文化的驯化下,他身上的这些优势均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被中共体制给埋没了。

纵观李克强的一生,其所作所为虽不乏亮点,但总体而言既没能复兴传统文化,更没能带动中国向真正的现代法治国家转型。这是李克强的悲剧,也是中国的悲剧。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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