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草案:叛国可判终身 用电脑危害国安判20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3月09日讯】香港政府公布的《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草案细则显示,包括“叛国叛乱”在内的多项涉及所谓“国家安全”的罪名,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被判定使用电脑危害了“国安”也可判囚20年。评论指相关条款比《国安法》更易陷人入罪。

星期五(3月8日),港府公布了所谓“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即23条草案)。港府还破例在同一天安排立法会为此立法启动首读和二读程序,并紧急通知身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立法会议员,立即从北京回港参加此草案的审议。

外界注意到,其中涉及所谓“危害国安”的多种罪名,量刑处罚都很严重。

例如:涉及所谓“叛国叛乱、勾结境外势力意图危害国家安全”,以及“煽惑中国武装力量叛变或勾结境外势力破坏基础设施”的罪名,皆可判终身监禁.

如果被判定从事了“间谍活动”或在电脑或电子系统上的行为被判定“危害国家安全”,可判监禁20年;涉及境外干预、参加或支援境外情报组织,以及对叛国行为“知情不报”等,可判囚14年。

而按照草案,甚至任何中国公民即使只是公开表达了相关意图(没有行动),也属犯罪,可判刑14年;具有煽动意图的行为”者,(包括发布和展示引起憎恨中国和香港政府机构,或藐视中国居民等),不需证明有煽惑意图,也可判囚7年;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管有具煽动意图的刊物,也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3年。

此外,在涉及所谓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这部分,草案规定:非法披露国家秘密者,会被判囚10年;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者可被判囚5年;非法管有国家秘密者则可判囚3年;在离开香港时非法管有国家秘密者,可处监禁7年。

当地时间3月8日下午,台湾“陆委会”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23条立法草案内容作出了回应。

陆委会副主委詹志宏在记者会上表示,香港过去的自由、民主和人权,还有独立的司法等,正逐渐被消失、被剥夺。而这样的情形正影响到香港750万居民的生活方式,也影响香港过去在全世界备受推崇的经济地位。

詹志宏说,这项草案的条文中,有很多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明确的界定。在没有具体规范的情况之下,会让很多人担心会否无意中就触犯法律。而最终的结果是“让所有的人都不知道要如何在香港平安的生活”, 境外的人到香港旅游、经商等行为,也都会受到影响。

流亡海外的香港立法会前议员许智峯也对外媒表示,23条立法草案是进一步剥夺港人人权的法律,其中对犯罪行为的定义含糊,与港人既有的认知不同,比港版“国安法”更容易陷人入罪和被重判。

许智峯举例说:港人很支持台湾,曾大批购入被中国禁止进口的台湾水果和食物,以示对台湾支持;还有离散港人到乌克兰当志愿军等。按照23条草案,这些行为都有可能被视为“叛国”而被判终身监禁,“这种做法使港人极度危险,是极为疯狂的”。

许智峯还提到,港府建议延长对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从四十八小时增至十四天,也限制了寻求个别律师和行动的机会,这种做法与中国大陆对付异见人士的手法无异,明显是侵犯人权。

(记者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徐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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