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8月16日讯】近日,上海一名警察被前妻举报多次猥亵继女,而且在其未成年时就实施猥亵。
《潇湘晨报》报导,来自浙江的李女士,离异后戴着女儿梅子(化名)生活。2011年5月,李女士与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警察刘某涛再婚。
据李女士介绍,刘某涛1975年出生,湖北人。婚后,她和女儿梅子与刘某涛一同居住,并生了一个儿子。
但结婚后没多久,正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梅子,有一天很害怕地告诉李女士,说刘某涛脱了她的裤子,当时梅子只有11岁。
李女士气愤不已,和刘某涛大吵一架,并把梅子送到她的亲生父亲家去居住。
2015年8月,李女士把14岁的梅子接回家过暑假。8月16日早上,她正在睡觉,刘某涛溜进女儿房间,猥亵梅子。
当天上午,她醒来后,女儿哭着告诉她,刘某涛脱了她的裤子摸她。
李女士很生气,和刘某涛打了起来,要去报警。当时,刘某涛又是跪又是求,梅子也央求妈妈不要报警。“我记得非常清楚,我女儿说‘妈妈我是离异家庭长大的,如果你报警,弟弟可能会没有一个完整的家’”。
李女士说,刘某涛当时写了一个承诺书,保证不再犯。但他此后又多次猥亵梅子。
2021年10月,李女士与刘某涛离婚,因她在上海没有房产,两人还是住在一起。
2023年12月的一天,李女士与刘某涛生争吵,梅子也在场。刘某涛将梅子按在地上威胁说:“我当着你妈的面今天强奸你又怎样?”
刘某涛此举,让李女士和梅子彻底对她失望。2024年1月19日,李女士陪着梅子来到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报警,梅子此时才透露,其实早在2010年李女士和刘某涛还没有结婚时,刘就猥亵过梅子。
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被猥亵一案立案。目前,该案已经移交到检方。
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称,刘某涛已被停职,等法院判决下来后会进行处理。
上海警察猥亵继女案件,引起公愤。有网友表示:“女儿一定要自己养。”“离异家庭,女儿应该跟着父亲,儿子跟着母亲,这样是比较恰当的做法。”
也有网友批评说:“知法犯法,罪责该加重,以敬法威慑其他。”“一定要严惩,别以为犯罪成本那么低。”
(记者罗婷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