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录之二百零二十八:蛇湾血案

整理:袁斌

这是记载在《黑五类忆旧》中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邓保民,邵阳县黄塘公社蛇湾大队人,家庭出身地主,本人成分学生,中共篡权初参加工作,在县粮食局搞储运。他爱读书,尤其是对邓拓写的《燕山夜话》,更是爱不释手。文革一来,“三家村”挨批,邓保民成为县粮食局的小邓拓,被遣送回老家当农民。

1968年夏末,从东安县刮来黑杀风,人心惶惶,出身不好的更是人人自危。一天上午,邓保民家突然冲进来两个手持梭标、箩索的民兵,将他五花大绑押到大队部。干部们认定他具备参加黑杀队的思想基础——出身地主,一贯思想反动,仇视社会主义,又被政府开除回来。

民兵用棕箩索拧成的粗鞭子,猛抽被五花大绑的邓保民。当时正是7月底,邓只穿了一件白衬衣,抽一下,衣服上就是一道血印子。邓大喊冤枉,民兵们说他顽固,打耳光,揪耳朵。他仍不招认,民兵便将他双手反绑起来吊在屋梁上,还有人抱住他的身子往下坠,重量加大了,两只吊在梁上的手臂好像从肩膀上撕烈似的疼痛难忍。最后实在受不了,只好违心承认参加了黑杀队。

1968年8月4日,蛇湾大队第二次批斗邓保民,派民兵去监房提押。那个民兵手拿一把明晃晃的大马刀。他把马刀斜靠在监房墙壁上,双手去开邓保民的镣铐。邓料定此次批斗有去无回,不是被打死,就是被丢到蛇湾水库喂鱼。与其如此,不如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决心下定,等民兵打开镣铐的一刹那,邓立即跨前一步,抢先夺过马刀,向民兵背上猛砍。民兵眼明身快,急忙躲闪,刀砍落空。邓保民杀人心虚,夺路而逃。跑到村外水井边,碰上该队贫协主席邓成茂的四岁的小儿子邓四清。邓保民横下一条心,手起刀落,把邓四清的脖子砍去半边。四清血如泉涌,当即死亡。

邻近的人们见状急喊:“邓保民杀人了!”“地主子弟造反了!”“黑杀队杀来了!”一时喊声惊天动地,此起彼伏,大家乱成一团。民兵们马上手提大刀、梭标、鸟铳、扁担、锄头,从四面八方追来。邓保民走投无路,跳到一条小溪涧。溪水太浅,淹不死人。他站立溪中,被团团围住,很快乱刀砍死。人们余怒未尽,高声大喊,不要散伙,到邓保民家里算账。

此时邓保民的妻子唐桂姣已经得到丈夫杀人的消息。她决定与四个儿女在家坐等追杀的人来。唐桂姣听到叫喊,立即手牵着两儿两女走到屋前的禾场坪,战战惊惊地一字排开,勾头跪地。唐桂姣刚准备抬头认罪求饶,几只梭标便凶狠地向她的胸膛猛刺。话未出声,鲜血四溅,立即倒卧在血泊之中。

母亲被刺死,孩子们被吓懵。大女儿邓爱华年长几岁,流着热泪,匍伏在地,向大家哀告:“爷爷,奶奶,叔叔,伯伯,兄弟姐妹,我爸爸杀了人,犯了死罪,他死有余辜,杀人偿命,现在我妈妈也死了。如果两条命赔偿还不够的话,我愿意把我也赔进去,弟弟、妹妹年龄还小,不懂事,请饶了他们吧,我给你们磕头啦!”

面对这个杀人流血的可怖场面,又听了小姑娘的苦求哀告,有人同情了,有人流泪了,有人后退了,还有人大喊大叫:“杀了我们贫下中农子弟,十个地主崽也赔不起,对阶级敌人绝不能心慈手软。”邓爱华匍伏在地,现出的雪白颈项。有人举起马刀,咔嚓一声,砍下这个18岁少女那长满秀发的头颅,殷红的血柱喷出几尺远。

剩下的两男一女三个孩子,仍跪拜在地,脸色惨白,涕泗横流,全身抖得像筛糠。要不要崭草除根?要不要全家诛灭?那些杀红眼的民兵积极分子们深感地主子弟留不得,留了后患无穷,立即向余下的三个手无寸铁的小朋友开刀。有的用马刀砍,有的用梭标捅,有的用扁担打,有的用石头砸,不一会,三个小儿全淌在血泊之中,和他们的爸爸、妈妈、姐姐一起走了。霎那间禾场坪上留下五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邓保民的妻子唐桂姣的尸体,45岁

大女儿邓爱华的尸体,18岁

小女儿邓立华的尸体,9岁

大儿子邓超雄的尸体,17岁

小儿子邓少雄的尸体,7岁

邓保民一家被杀光了,大家可以放心回家了。一个邻居提出一个问题:“这些尸体怎么办?谁来给他们收尸?”有人说,到邓家自留地里挖个大坑埋了。又有人说,他一家死有余辜,谁愿意去给他挖坑埋坟?邻居说:“不埋也不行,过不了两天就会臭气熏天,再说尸首摆在地上也吓人。”有人提议丢到那边山上的岩洞里,既不用挖坑,也不会吓人,更不会散臭。这是一个好主意。众人一齐动手,抬的抬,拖的拖,血淋淋的杀人现场很快被打扫一光。

邓保民一家被杀后,县支左办负责人召开全县紧急电话会议,说:“阶级敌人杀了贫下中农,贫下中农起来杀死几个阶级敌人没有什么了不起,不要大惊小怪。”于是杀人风席卷全县,资江河里漂浮的死尸像放排木一样,日夜漂流不息,河水腥臭。下游邵阳市城区半个多月都不敢饮用河水。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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