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抢救时“被借款 ”江苏男瘫痪15年被法院判偿债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5月24日讯】中共司法荒唐判决一出接一出,近日,江苏一名重病瘫痪在床的男子突遭陌生人追债,被告到法院,法院判其败诉。该男子妻子称,借款时间该男子还在ICU进行抢救,引发热议。

5月24日,据大陆媒体封面新闻报导,江西赣州上犹县胡某青2010年1月突然中风,抢救20多天后成为偏瘫,一直瘫痪在床。

今年初,胡某青妻子黄女士突然收到法院传票,称胡某青15年前向朱某借款26,000元,因长期不还,朱某对胡某青起诉追债

2025年4月,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认定朱某所诉债务存在,判定胡某青判决生效15日内向朱某偿还26,000元,并支付2024年12月16日之后产生的利息。

判决书显示,朱某代理律师向法庭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显示,2010年1月8日,胡某青向朱某借款26,000元现金。

黄女士质疑,胡某青2010年1月4日因为中风住进医院,2010年1月8日,胡某青正在ICU进行抢救,怎么可能去借钱?

黄女士不服,提起了上诉,上诉至赣州中院。

上诉未开庭,追债人朱某称,律师将两个同名的人弄错“告错了人”,“我们已经提出撤诉”。

黄女士表示,“我要一个清白结论,不然过几年他再起诉,我们咋办?”

5月23日晚,赣州中院发布通报称,一审法院判决错误,将依法纠错,并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该案件在网络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网友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起诉的借债人应该是属于敲诈勒索罪,只不过事情败露以后才开始改口的,一审法官更是严重渎职,应该追究责任”。

还有的网友说,“荒唐到如此地步。”“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离了个大谱,身份证号码都不核对的吗?”“无奇不有,荒唐。”“常规操作。”

中共司法屡屡爆出荒唐判决,前一段时间,青岛电视台普法节目中介绍青岛市李沧法院法官调解的一例“行人相撞案”引发舆论哗然。“延伸阅读《给自己辟谣? 青岛法院回应行人撞人案引更大质疑》)

(记者李郦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林清)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