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律师指法轮功学员有说话的权利

【新唐人】代表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滨海公园一案中辩护的印裔律师,在接受本台记者访问时表示,两名法轮功学员向人们讲诉迫害真相是受宪法保护的权利。任何人不应以自己的观念去抑制别人信仰。

代表律师艾尔弗雷德•多德韦尔说曾经在加拿大看见法轮功学员的一些公开活动,觉得他们是爱好和平的一群,所以就接下这个案件,过程中常提醒自己当律师的职责和宗旨。

艾尔弗雷德•多德韦尔律师说:“一个人到法律学院学习,就是为了要给没有机会向人们表达自己意愿的人们,提供这样一个机会,为了更好地实行法律的公正。”

他指出两位学员有说话的权利

艾尔弗雷德•多德韦尔律师说:“我们深信他们只是在利用基本权利来宣传他们的信仰,所以是受宪法保护的。在上诉过程中,我们会证明他们的立场。”

他说法轮功在新加坡是一个合法团体,应与其他团体享有同样的权利。

艾尔弗雷德•多德韦尔律师说:“如果人们看到6或7位基督教徒穿着黄色的衣服,带着十字架,他们会被指无准证集会吗?”

他呼吁人们不要在听到一点负面消息后,就下定论说别人的信仰是不对的。

艾尔弗雷德•多德韦尔律师说:“经过我和法轮功学员的接触,我也有上网搜寻关于法轮功负面的资料,我看不到有任何的可信度。

人们真的不应该抑制别人信仰的自由。”

新唐人记者李秀佩新加坡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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