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无冕王向下沉沦 媒体危机引人忧

【新唐人2011年7月21日讯】 丑闻、绯闻和奇闻,是新闻界的“三一律”,也往往是媒体争相追逐、穷追猛打的焦点。只是,这次的丑闻,却来自于新闻界自身。

“警察─酒店(黑帮)─记者”三角共生关系

近日,台湾新闻界传出多名社会线记者与酒店业者、不肖员警挂钩合作,共同持股经营从事色情交易的酒店,并由记者担任酒店业者与员警、执法单位之间的“白手套”角色,负责拿钱代酒店业者向警方行贿,“疏通”执法人员不对酒店经营进行严格查检,从而纵容酒店内的种种不法交易行为。

甚至传出部分记者还主动向酒店业者伸手要钱,以“不给钱就踢爆酒店内幕”为由、挟警方与民意作为后盾向业者敲诈取财。消息传出,震惊台湾社会,各界纷纷要求严格检讨警察风纪及媒体记者自律风气。

事实上,这种“警察─酒店(黑帮)─记者”之间的地下社会秩序与三角共生关系存在已久,若说有数十年历史并不为过,而且不仅止于发生在台湾。

由于“酒店(黑帮)怕警察、警察怕记者、记者怕黑帮”的特殊社会生态链关系,使得许多酒店业者拿出钞票、甚至美色来诱惑心术不正的记者与警察,拉拢他们成为自己人、甚至是股东,组成“地下铁三角”,以规避法律查缉与社会监督。

其中,记者主要负责监听或探询警察的查缉行动,为业者通风报信;或者当业者遭到执法人员扫荡后,希望减少“损失”,托记者代为行贿执法人员,以求获得从轻发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甚至,即便具有不同黑道背景的业者彼此间出现纠纷争斗,有时也找来地方人脉较广的记者代为协调沟通。

原本被期待守护正义的新闻记者,竟然沦为与黑道流氓别无二致的围事地痞;记者原本被期待为监督社会的“守门犬”,竟堕落成为色情酒店的“看门狗”。天壤之别,岂不讽刺?

只是,过去往往是名气有限的小报记者敢淌入如此污浊的黑色浑水,大报记者往往考量媒体形象、社会观感、以及媒体内部的企业纪律,较少传出类似丑闻。不过,这次被警方查出涉及插股酒店的记者,居然涵盖《中国时报》、《联合报》、《自由时报》以及《壹周刊》等主流媒体,令传播业界与学界震惊与感叹不已。

媒体大环境紧缩与价值变异

整起事件虽然是由《壹周刊》自己独家踢爆、“大义灭亲”,获得不少业界记者的肯定。但更多记者、学者以及社会大众所忧虑挂心的是:像这样游走黑白两道的“白手套”究竟还有多少?这种现象将对传媒与社会造成多大影响?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首先,这类不肖记者的不当作为绝对是渎职失责,违背公司的信任,将媒体公器私用,滥用记者“无冕王”的社会权力,沦为提笔为枪的文化流氓,扛着媒体的光环招摇撞骗,甚至恐吓勒索,与黑帮团伙殊无二致。不仅拖累所属媒体的名誉声望,也连带打击了媒体记者的整体形象。

再者,记者游走法律边缘、周游黑白两道的灰色地带以牟利,虽然从法律上无法将其定以贪污重罪,但此举严重违背公众对记者的信任、辜负社会对记者伸张正义的期待──而公众的信任与期待,却正是媒体权力与正当性的奠基石。一旦流失,不仅众人对于媒体将更为鄙夷、讪笑,也将让媒体的阅读率、收视率以及公信力向下滑落,让记者与媒体的社会地位益发跌坠,从而连带拖累媒体企业的经济营收。

至于为什么记者要与黑帮、不肖警察拉帮结伙、相互挂钩?说穿了,根本上还是由于部分记者职业道德消亡、专业自律不足所致。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许多资深社会线记者不约而同地指出,长年在黑帮、酒店、警局那样复杂的环境内穿梭,记者为了经营新闻与人脉必须与黑白两道打交道、结朋友,但却也因此容易受到黑帮人物或不法业者的金钱诱惑,一旦意志不坚、道德不彰,就容易沦为黑帮赖以贿赂警察与司法人员的白手套。

此外,媒体大环境的市道紧缩与媒体经营价值理念的变异,造成记者工资的长期下滑,也是另一个重要因素。

“尤其报纸与电视(记者),几乎都要忙到半夜,或二十四小时待命运转,就像消防员、急诊室医师一样;然而记者职业声望与受尊重的程度,却每况愈下,其中有个体因素,更多的是群体环境。”以披露台湾“业配新闻”(即“置入性行销”)严重乱象而名噪一时的资深媒体记者黄哲斌曾分析指出,台湾媒体环境的诸多变异行径,与台湾媒体大环境结构“僧多粥少”、“赚钱至上”的扭曲价值观高度相关。

若干走过早年台湾媒体繁华荣景的资深媒体人也指出,20年来台湾的国民所得数字虽然向上增长,但新闻记者的入行起薪与平均薪资却不增反减。

的确,记者在经济上无法获得足够保障,或许可能导致部分道德不坚的记者禁不起金钱诱惑,从而出卖职业尊严与品格。但是,品格无价、道德无价,记者向来不是“钱途光明”的行业,许多成就感更是来自无形的关怀弱势、伸张公义、守护社会等实践,不是价钱所能称斤论两。

坚守职业道德与气节者,虽或不能“财富五车”,至少可随着笔下无数报导而传芳后世。但若弃守专业,与黑道、恶警同流合污,则不啻是另一个现代版的浮士德(Faustus),将灵魂出卖给魔鬼交换短暂的名利情后,等待他的将是痛苦无间的深渊,岂不哀哉?

文章来源:《新纪元周刊》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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