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黑皮书》:反革命罪

(编者按:《共产主义黑皮书》依据原始档案资料,系统地详述了共产主义在世界各地制造的“罪行、恐怖和镇压”。本书1997年在法国首度出版后,震撼欧美,被誉为是对“一个世纪以来共产主义专制的真正里程碑式的总结”。大纪元和博大出版社获得本书原著出版方签约授权,翻译和发行中文全译本。大纪元网站率先连载,以飨读者。文章标题为编者所加。)

1922年6月6日,莫斯科上演这些法律上的滑稽表演数周后,一场自二月底以来就在报刊上宣布的大型公审开始了:34位社会革命党人被指控从事“针对苏维埃政府的反革命恐怖活动”,其中最突出的是1918年8月31日刺杀列宁未遂和参与坦波夫农民起义。被指控者当中包括名副其实的政治领袖,例如以亚伯拉罕‧戈茨(Avraham Gots)和德米特里‧顿斯科伊(Dmitry Donskoi)为首的社会革命党中央委员会的12名成员,以及奉命作不利于他人的证言和“坦白自己罪行”的内奸。同样的情景在20世纪30年代曾反复上演。正如埃莱娜‧卡雷尔‧达科斯(Helene Carrere d’Encausse)所指出的,这次审判让当局得以“测试‘俄国玩偶’式的指控方法。用此方法,社会革命党人被指控自1918年以来一直在反对布尔什维克统治。这是一个确凿的指控。它被引用来‘证明’对布尔什维克政策的任何反对,归根到底就是与国际资产阶级合作的行为”。

这场对司法的嘲弄结束之时,在当局精心策划政治示威呼吁对“恐怖分子”处以死刑之后,受指控的社会革命党领导人中有11位被判死刑。面对国际社会主要由俄国流亡社会主义者组织的抗议,以及支持社会革命党的乡村中更严重的起义威胁,当局暂缓执行这些刑罚,条件是“社会革命党停止一切阴谋的、叛乱的和恐怖的活动”。1924年1月,这些死刑被减为集中营5年拘禁。不用说,这些囚犯从未被释放,事实上,在上世纪30年代,当国际舆论和农民起义的危险不再对布尔什维克的领导地位构成威胁时,他们都遭到处决。

对社会革命党人的审判,是试用新刑法典的最早机会之一。这部刑法典于1922年6月1日生效。列宁对它的制定相当关注。该刑法典的功能之一是,允许使用所有必要的暴力来对付政治敌人,尽管当时内战已经结束,“从速消灭”已不再可能被证明有理。列宁于1922年5月15日看到该法典的初稿后,对司法人民委员库尔斯基(Kursky)做了如下回应:“在我看来,适用死刑的空间应当显着加大,应包括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人及其他人的一切活动。确立一种新刑罚,涉及放逐国外。并找出某种把所有这些活动与国际资产阶级相联系的公式。”两天后,列宁再次写道:“库尔斯基同志,我希望你把这份补充段落草稿加入刑法典中……其大部分是相当清楚的。我们必须公开支持政治正义原则,而不仅仅是用狭隘的法律术语。此原则是恐怖的本质和动机,要彰显其必要性和适用范围。法庭不得终止恐怖或以任何方式予以压制。这样做将是欺骗。法院必须为恐怖提供坚实的基础,并明确地将其全部原则合法化,而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欺骗或欺诈。要尽可能公开而明确地说:我们需要鼓励革命的法律意识,从而让恐怖得以运用于任何需要的地方。”

根据列宁的指示,该刑法典将反革命活动定义为“旨在攻击或动摇革命无产阶级赋予苏维埃工农群众之权力”的行为和“支持国际资产阶级(其未承认共产主义制度的合法性和财产公平分配是资本主义制度的自然后继者)之行为,以及企图靠武力、军事干预、经济封锁、间谍活动、对媒体的非法融资或其它此类手段扭转局势的任何行为”。

凡被归类为反革命行动的行为,均立即处以死刑,其中包括反叛、骚乱、破坏及间谍活动。死刑也适用于参加或支持任何“可能向国际资产阶级提供支持”的组织。甚至连“可能对国际资产阶级有用的宣传”也被视为反革命罪,可处以不少于3年的监禁或终生流放。

在1922年初讨论的政治暴力合法化的同时,还有秘密警察的名义变更。1922年2月6日,契卡按照法令被废除,立即由国家政治保卫局取代,后者对内务人民委员部负责。尽管名称变了,但员工和行政机构仍保持原样,从而保证了该机构内的高度连续性。此名称改变所要强调的是,契卡是一个非常部门,原则上只是临时的,而国家政治保卫局却是永久的。这样一来,政府就获得了一个无处不在的政治镇压与控制机器。在这个改名的背后,是将恐怖作为解决人民与政府间一切冲突的手段,予以合法化和制度化。#(待续)

──转自《大纪元》译者:言纯均

(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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