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宗教与公共政策学院两位律师谈诉江案

【新唐人】美国宗教与公共政策学院就是这样一个专门从事研究宗教,道德与公共政策,政府以及文化之间关系的智囊机构。日前,该学院中的两位律师就法轮功成员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一案中的一些焦点话题接受本台记者采访。请看来自华盛顿DC的报导

法轮功成员以酷刑和群体灭绝罪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一案,自呈交美国伊利诺州法庭后,一直备受瞩目。美国司法部,国会议员都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各抒己见。与此同时,美国法庭管辖权,被告的元首豁免权和案件是否会影响美国外交政策的等问题也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

日前,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宗教与公共政策学院(The Institute on Religion and Public Policy)的律师Shane Farthing (法亭先生)和法律助手Mike Williams (威廉斯先生)。

关于美国法庭是否对案具有管辖权的问题,Williams先生说:

Williams先生﹕“法庭管辖权包括个人管辖权(personal jurisdiction)和主题管辖权(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的案件中,当时江泽民在美国,所以美国法庭对他有个人管辖权。”

他补充说:根据“外国民事侵权赔偿法”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美国法庭对被告也有主题管辖权。

那么此案会影响美国外交政策吗?

Farthing先生说,此案所在的领域是一个国际法律界的新兴领域。

Farthing先生﹕“ 虽然美国目前还没有加入国际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但是美国却有保障国际范畴的信仰自由的法律。因此,虽然此案可能对美国外交有影响,但是也不能单纯以外交政策来决定这类案件。”

谈到被告的元首豁免权,Farthing先生认为虽然美国司法部出于外交方面的考虑提出这个考虑,但最后豁免权的问题,还需要由法官来定。据悉,美国伊利诺州北区法庭随时都可能对这些问题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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