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星期二(10月25日)针对麻疯病赔偿要求的诉讼,判决台湾的25名原告胜诉。但韩国的117名原告则被判决败诉。
日本在台湾实行殖民统治时期,于1930年在台北附近设立"乐生疗养院"前身的"乐生院",并于统治韩国时代的1916年在朝鲜半岛南端外海的小鹿岛设立"小鹿岛病院"前身的"小鹿岛慈惠医院"。
随后,日本分别将两国麻疯病患者强制隔离在这两家医院内,并进行强制绝育和强制堕胎等违反人权行为。
日本九州熊本地方法院在2001年5月,针对国家和国会长期隔离麻疯病人的错误作法而判其败诉。
日本国会于2002年通过"麻疯病赔偿法",支付对象是厚生劳动省公告的日本国内的国立或私立疗养院,以及美军占领时代琉球政府设立的疗养院,但是不包括乐生和小鹿岛两个医院。
根据日本法律,胜诉的台湾人将有可能得到8百万到1400万日元(约7万到12万美金)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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