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艺人淫照案首被告或撤销控罪

香港淫亵物品审裁处星期四对疑似艺人淫照案首被告钟亦天涉案照片裁定为不雅后,法官星期五应当局要求,批准撤销钟亦天“发布淫亵物品”的控罪。有法律界立法会议员批评律政司与警方处理不当,违反社会公义。

审裁处对钟亦天案件中的照片做出评级后,警方和律政司修改检控条件,下午2点半在屯门法院开庭。

律政司当庭向裁判官申请撤销钟亦天涉及“发布淫亵物品”的控罪,并要求无条件释放,获得批准。钟亦天在获释后没有会见传媒,匆忙乘车离去,但他发表声明表示,对重获自由感到高兴。

一直协助钟亦天的立法会议员兼律师涂谨申批评警方执法不当。

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涂谨申:“已经是一个很敏感的案件,警方单靠一张照片就扣押8个星期,结果不是执法机关的人拿去评级,评出来是不雅,我觉得今次警方处理的一塌糊涂。”

裁判官表示,虽然被告上载不雅照片涉及道德操守的问题,但由于控方已撤销控罪,因此批准被告要求控方支付1万8千元堂费。

钟亦天上个月遭警方拘捕,本月1日提堂时警方要求不准保释以及还押8星期候审,获法官批准﹔其后警方先后拘捕其他8人。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汤家骅批评警方连串做法已经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香港立法会议员(公民党)汤家骅:“让很多人误解法律是不允许藏有不雅和淫亵物品,其实法律不是这样的,所以直至今日在这方面确实有很多香港人觉得非常混乱,以及觉得警方处理的方法不合情理和不符合社会公义。”

汤家骅并指律政司早前在民间电台及富商林建岳超速案中高调表态,却在今次事件中默不作声,令人非常失望。

香港立法会议员(公民党)汤家骅:“我不相信律政司�面这么多律师都没有人坐下来去仔细检视一下,现时警方的决定和运作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如果发觉并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为什么要等到一张报纸揭发后才去做出补救的行动。”

稍后助理警务处长黄福全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是根据一贯程序,凭经验与专业掌握证据去依法进行检控,并无疏忽或做错。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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