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期货商法令遵循制度5月实施

【新唐人】(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一日电)为提升证券暨期货市场的法令遵循观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将推动期货商法令遵循制度,优先适用对象为已上市柜专营期货商等,今年 5月 1日起实施,业者需依规定设置专责法令遵循制度的单位。 金管会表示,2006年 5月修正“证券暨期货市场各服务事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新增法令遵循制度专节,配合该法规修正,推动期货商法令遵循制度,证券业已实施,剩期货商尚未推动。

金管会表示,参考证券商作法,将分阶段实施期货商的法令遵循制度,优先适用对象为已上市柜的专营期货商、证券商兼营期货业务者、金融控股公司的期货子公司与孙公司、及证券子公司兼营期货业务者。 金管会表示,自 5月 1日起,这些业者可免设专责独立单位,但应依规定设置隶属于董事会或总经理单位,负责期货商法令遵循制度的规划、管理与执行。

金管会表示,此外,必须由董事会指派高阶主管一人,担任公司法令遵循主管,综理法令遵循事务。 金管会表示,法令遵循主管与业务人员可由内部稽核单位以外的人员兼任,但应具备期货业务员资格,若尚未具备该资格者,最迟应于今年底前取得。9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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