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李佳霏、谢佳珍台北23日电)内政部次长简太郎今天说,政府规划,包括依亲居留、长期居留的大陆配偶,以及持有外侨居留证、外侨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配偶,约15万余人可领消费券。
总统马英九今天在宜兰说,政府将发放消费券,刺激台湾整体经济消费,在台湾的外籍配偶小孩可以领,但如果外籍配偶本身没有,这样说不过去。
新移民可以领消费券吗?简太郎下午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表示,经与陆委会讨论后,目前规划限于持有“居留证”的新移民才能领取消费券,也就是说,仅取得“团聚证”的大陆配偶将不在政府发放消费券的范围内。
他指出,还未有身份证的大陆配偶,包括“依亲居留”、“长期居留”者,可以领到消费券;外籍配偶持有外侨居留证、外侨永久居留证者,也可领到消费券。
简太郎说,经估算后,可获得消费券的新移民人数约15万余人,这部分的消费券的预算约为新台币5亿5千万元。
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德勋指出,目前还未领取身份证的大陆配偶约11万4千人,其中长期居留者约3万人、依亲居留的约5万1千人,另外因为团聚留在台湾的有3万3千人。这11万人因为停留期间不同,分别取得长期居留证、依亲居留证和团聚证。
行政院官员说,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已拟定“发放消费券暨扩大公共建设投资特别条例”,将在明天行政院临时院会中讨论,但这项条例并未明定消费券的发放对象与发送方式,消费券的发放细节另由内政部拟订实施办法草案,也会在明天的临时院会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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