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4日讯】台北地院4日上午借提陈水扁出庭,律师郑文龙在开庭前表示,法院要公平、公正,严守正当法律程序。他认为全案相关被告都被询问过了,几乎没有串证之虞,根本没有继续收押陈水扁的必要。对于合议庭提前二十几天裁定将陈水扁延押两个月到5月底,郑文龙表示将提出抗告。
台北地院在裁定延押理由中表示:“原羁押原因及必要性既均未改变,被告羁押原因自仍继续存在”,对于陈前总统再次被羁押,律师郑文龙认为,法院裁定延押的理由太过牵强,违反被告人权与无罪推定原则,无法接受。希望合议庭慎重考虑解除对扁的羁押。
陈水扁委任律师 郑文龙:“所有的人,几乎相关的被告都已经被询问了,几乎是没有串证的可能了嘛。如果是对自己身体禁食的话,那也只是自己逞罚自己,这个也不是刑事诉讼法101条所谓的,犯罪嫌疑、逃亡、串证,这跟羁押的理由要件一点也没有关系嘛!”
针对台北地院做出延押裁定,扁办秘书江志铭4日也表示,将召开国际记者会,将本案诉诸国际社会公评。
新唐人亚太电视 阜东 曾耀贤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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