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28日讯】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原建设局长现农业局长建私人豪宅圈地,借其襟友之名,挂个森榕项目,利用手中的权力和亲友的官位,无规划,无证地告示,未批先用,强抢村民之耕地,无视国家法律,行贿利诱国土局的部分官员对抗县政府代表的指示批示偷偷批地,威逼村镇部分领导伪造事实,欺骗省府,对信访村民予以放火烧宅打击。以超生,默许私人卖地安扶部分村民忍受掠夺。30万强圈仙榜路宝峰段北侧所有耕地9.8亩。呈齿轮状。现转卖700万,信访2年多无人理。
仙游县鲤城镇高官的亲戚,仙游县原建设局长<现农业局长>的襟友章文建挂森榕项目鲤城镇宝峰社区红星小组圈地乱:红星老村民小组长因拒签卖地被革,村委产生新的小组长,签卖地取钱无一村民知道.半月后民悉,辩说受骗,合同书的日子是2006年8月,自己11月才上任,其签字只代表其本人本户,不能代表小组全部<无另签加日子>,2006年11月26日他皆同村民去找村长,村长表示新村长已于9月20日产生<无直选>,己不再任职,11月27日找新村长,他表示森榕征地是上届村长一手抓的,自己无插手,也不会插手.与其无关.
2006年12月15日,村民到县政府信访,接待的政府代表王建煌<政协副主席>批示国土资源局查办,国土局不理.2007年1月2日,森榕由在村委授意下的地方恶势力强行动工填土.村民求助于110,110告知村民,土地纠纷应向土地局监察队反映,求助于仙游国土局监察队,说是新年放假无人在,村民于元月10.16.25.26.29.30.日多次求助于监察队,都以无人在,已转鲤城所,已审批等由不予理睬.而鲤城土地所和县政府效能办都被其告知森榕已审批.事实上2007年3月初从土地局了解到由于村民信访,该项目已叫停,3月16日,用地股也说明,按照福建省的惯例,边审批边解决村民的纠纷,刚刚批用地.
红星组委在村委的授意下,于2007年元月4日开始发钱,每口1000元,以户口本为准,限时十日.逾期视为放弃.逐户封住村民的情绪,由于红星多年来小组帐目不清,村民私人占地卖地非常严重<已卖了2亩多>,无人管.部分村民去取了钱.也由此被视为自原卖地.<红星被森榕圈占地6.8亩,人口约200 人,2006年11月村务栏显示付红星地款224730元>
2007年4.5.6.7月15日,村民再信访,接待的政府代表陈建城<组织部长>.翁金坤<副县长>.王建煌<政协副主席>黄德清<副县长>给予严正批示,要求国土局马上解决问题,并表示震惊:该地带的规划正在报批中,县委书记早于2006年就叫停该地带的用地审批,包括加层和翻建,仅从时间地点来说, 森榕是根本不能批用地的.国土局不理,从无回访.8月15日,村民再信访,仙游县长林桦亲接待,悉内容后说,仙游还需发展吗?民脑有病?可以离开.未见批示,不作为.9月15日村民再信访,信访局表示遗憾,政府自扇嘴的可能性不大,建议村民去市府,省城信访.2007年8月21日村民游文耕 已去过省城,交回仙游信访局办理.2007年1月15日村民也去过市府,市国土局信访员林耿中表示仙游国土局有批那它就是合法的,不受理.市信访局也与1 月29日把村民的信访转回仙游,都无回访,民该如何护地呢?信访它有错吗?给省长信箱的回访.内容太令人费解,严重歪曲事实.红星至今还有5户28口相信福建,莆田乃至仙游还是法治的社会,没有去取钱.森榕圈地圈套了仙榜路宝峰段北边的所有空地,包括民宅间属填空补缺的村民的预置宅基地和安全通路,呈锯齿状,不知其所谓的规划是什么来的?2006年以前那里规划是一条路,村民由原来100米的道路现在变成3公里的绕圈.横行霸道!没有一个村民看到征地告示,更谈不上什么安置内容.到现在还是没人承认是他卖地.
2007年10月15日,十七大召开,全国土地百日行动开场,村民再次信访,带着省长信箱的由仙游国土局提供的回访,仙游县委书记林建华接待,悉内容后, 表示受理.17日,县委督查办的黄国云带国土资源局和鲤城土地所的人员及村干部来到森榕工地调查核实征地过程,村干部游文兴<管土地>当场表示自己什么也不知道,现任村长也没插足,关于征地的原始材料也没有.森榕老板也说了付村委每亩3.5万元.国土局另外付.森榕在红星圈地6.8亩,自1月2日开工以来仅在民宅间村民的宅基地上建起了200平米的5层的套间结构的所谓厂房,并已高档装修了6套.其他的胡乱填些土.2006年农历12月18日供神的时候也仅保那200平米的地.很显然是在圈地,抄地.骗政府,骗村民.但他不敢期神灵.留有多个出口,大概是要一小块一小块的卖掉吧.现在在这边40平米地皮要 30万元.这也许是权化为钱的一种办法吧.事实让黄国云感到问题非常严重.说明由于村干部拿不出相关材料,要待鲤城镇索取后再交信访局长报县委研究批示.
遗憾的是,2007年10月26日黄国云告诉村民,信访局长忙.当日所见的有些事记不起来了,要由鲤城镇重新调查.森榕圈地包括的朝阳小组2.8亩地,没有一个村民看到征地告示,大部分村民都没取钱.这几天也每口预付400元.并伴有不取就没了的言辞.
2007 年11月3日,鲤城镇党委陈副书记<包片宝峰>和国土局监察副队长<信访员>来到村部,通知本人和游文耕到村部.副书记说,在省城的某一次会议上,某领导就说了征地只要小组长签字就可以,至于部分村民占地卖地,有可能,但不发生在他管辖时间内,与他无关.副队长也说了,给省长信箱的回访内容是根据国土局财务等部门的反馈资料,就那样.村民要求他们到各村户调查,不去.要求让其他村民来村部说明,不许,要求他们到森榕工地去看看,不理..至今没有结果.森榕所圈现在又转卖他人, 谁能管一下???
到底谁关心群众?国家关注三农,减轻农民办负担是这样吗?这是在构造和谐社会吗?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吗?这是特色的社会主义吗?以正<土地法><农村组织法><信访条例>及<物权法>,恳请关注查办,惩治腐败,还村民赖之以生存的田地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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