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法轮功学员 中共暴徒被韩法院判刑

【新唐人2010年5月19日讯】5月18日,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对中国籍凶犯崔万吉(音)、移民韩国的崔春植(音)二名被告判定有罪,判处崔万吉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执行二年;判处崔春植(音)有期徒刑4个月缓期执行二年。此2人涉嫌于去年严重骚扰参与退党集会的法轮功学员,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判有罪的外国人“是马上被遣返的对象,不能在韩国内继续滞留,必须遣返回国。”

中使馆撑腰态度嚣张



事件发生后,警察迅速出动, 但这些暴徒们不顾警察的制止继续行凶。部分暴徒在被押解到安山警察局接受审问的过程中,仍然态度嚣张。一名崔姓暴徒甚至叫嚣:“拘留十几天没关系,遣送回国我也不怕。我要和大使馆联系。”并在调查期间用手机和中共大使馆的官员进行了简短的通话。

罕有的制裁

暴徒们在安山警察署接受第一次调查后,被押送到水原地方检察厅安山支厅,接受彻底的调查。安山支厅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于2009年12月28日向安山法院正式起诉了这些暴徒。

任职于一所法律事务所科长的金先生此前分析,通常对类似事件,韩国检察厅一般是作罚款型处分,但此次检察厅向法院正式起诉请求刑事裁决。 “可解读到检察厅方面的强烈意志,就是要使这些无视法律者受到韩国法律的严厉制裁。”

对此暴徒们的第一次公审始于今年2月2日, 直到5月18日共开了5次公审。5月18日,法院最终对崔万吉(音)、崔春植二名被告做出有罪判决。

法务部:犯罪者必须遣返回国

对中国籍嫌犯崔万吉的处理,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滞留调查科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个情况是马上被遣返的对象,不能在韩国内继续滞留,必须遣返回国。”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即是他被判缓期执行,但因他是外国人,是强行遣返的对象,但是出入境事务所首先审理这个人的出入境状态:“这个人在国内是强行遣返的对象,所以出入境管理所重新审理这个人能否持有滞留的资格,这个人他自己去不去出入境管理所这是他的事情,即使他不去出入境管理所,出入境管理所都知道这个事情。”



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对法轮功活动的妨碍不可容忍!

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对本次判决结果表示支持:“对妨碍退党活动的中共暴徒,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这是理所当然的。在此我们也很欢迎法院的裁决。”;“通过此次判决正告中共当局,任何试图妨碍法轮功活动的企图都不可容忍。今后对其犯法者要向政府强烈建议,要求实施强制遣返等措施。”

退党中心负责人:给中共敲响了警钟

退党中心韩国负责人朴仁彩说:“对中国暴徒的有罪判决, 也将给中共及其大使馆予以很大冲击。此前每次搞退党活动或在退党中心面向中国人劝退时,中共暴徒来进行骚扰的不少。可他们对自己的骚扰行为则认为是因中共大使馆在背后支持,所以更加有恃无恐。但通过这次判决可以说对他们敲响了警钟。近期这些暴徒的逞凶作恶明显的减少了,行动也比以前收敛多了。”

控告人: 更多的中国人将加入到退党大潮

本案件控人告之一、市民团体“新中国人权同好会”代表李承真表示,很高兴能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本次有罪判决意味着韩国法律绝不会容忍暴徒的犯罪行为。对案件幕后黑手中共当局应是很大的冲击, 就是让他们明白退党活动在国际社会,被认定为一件正义且合法的事情。希望今后有更多的中国人,一起加入到退党大潮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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