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租屋火警案 原因待鉴识

【新唐人2011年3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刘嘉泰花莲县4日电)花莲县东华大学附近出租民宅失火造成租屋学生死伤意外,吉安警分局初步调查指出,有两名租屋学生坦承在车库改装机车时曾起火,但已立即扑灭,全案失火原因仍待鉴识确定。

位于东华大学附近的这处出租民宅,房客都是就读东华大学的学生,租屋学生骑乘的机车停放在前栋车库内,花莲县消防局鉴识人员昨天在火场勘验时,已确认起火处位于车库靠近前方出入口内侧的区块。

据目击者指称,昨天凌晨火警发生前,曾在车库看见有2名租屋的学生在修车,吉安警分局依据线报约谈这两名学生厘清案情疑点。

吉安警分局今天表示,这两名学生在侦讯时指称,约于3月2日晚间10时许至3月3日凌晨1时,在车库中改装机车的LED灯,可能是电路短路导致起火,不过,已当场立即扑灭。

吉安警分局指出,因车库内的机车都已在大火中被烧毁,现在无法确认这辆改装机车是否就是起火点,仍在等待消防鉴识结果出炉,才能厘清火警造成死伤的责任。

经消防鉴识人员初步调查后,已能确认“起火处”位于车库左侧入口内约3辆机车大小的区块,但还未能确认在起火区块内,究竟哪一辆机车才是“起火点”。

花莲县消防局副局长林建亿表示,鉴识人员已把现场采集的相关样本送验,希望能尽速确认究竟起火点是哪一辆机车,并了解是否有助燃剂成分,才能厘清全案是否涉及纵火酿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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