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20日讯】(中央社台北20日电)美国法官裁示,苹果公司和摩托罗拉行动公司间的诉讼专利数减少,这位法官认定其中两项专利无效,并表示苹果未侵犯另1项专利,而其他5项专利争议则有开庭审理必要。
根据彭博社报导,美国巡回法官波斯纳(Richard A. Posner)依特别指派在芝加哥承审1宗下级法院案件时,裁示苹果公司(Apple Inc.)1种在电脑显示萤幕上绘图的专利方式无效,认定其用语太过含糊。
摩托罗拉行动公司(Motorola Mobility HoldingsInc.)认证并保护电信用户的1种专利方式也被波斯纳认定无效,他指出,此技术已被更早的专利抢先。波斯纳在16日作出的裁示中判定,苹果并未侵犯摩托罗拉行动1项电信数据加密专利。
iPhone制造商苹果已在全球各地掀起战火,和贩售采用Google公司(Google Inc.)Android作业系统手机的前摩托罗拉公司(Motorola Inc.)子公司互别苗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1名法官13日初步裁定,摩托罗拉行动并未侵犯苹果的3项专利权。
波斯纳已定庭期,针对本案的法律责任归属,由他坐镇的陪审团审判将在6月11日开庭。波斯纳已告知苹果与摩托罗拉行动双方律师,得在本月23日前回报他们想要让哪些专利权进入审理程序。
摩托罗拉公司如今已成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Motorola Solutions Inc.),而去年分割出去的摩托罗拉行动已同意以125亿美元代价让Google娶回家。(译者:中央社尹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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