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飞骏:“公有制”的本质就是“官有制”

【新唐人2012年5月8日讯】 当特色中国的贫富悬殊跃居世界第一时,潜伏巨大风险的“重庆模式”居然赚取了很多国民的喝彩声。

“重庆模式”表现有经济层面就是“国进民退”和“扩张公有制”。

特色中国的极端贫富悬殊是什么因素造成的?

是“公有制”!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公有制”国家,结果造就了世界第一的贫富悬殊。英、美等国是典型的“私有制”国家,贫富悬殊比中国小N倍,穷人开着小车去领福利基金;多数官员富人的生活简朴低调,你在大街上看不出谁是富人谁是官员。

公有制中国最大的富豪群体是官僚,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亿万富翁背后都有官僚背景。

私有制美国的富豪多是没有官僚背景的平民,“公仆”则是最不容易致富的群体。

因为“公有制”的本质就是“官有制”!

少数官僚以“公有”的名义,掌控着人口占绝大多数普通平民的土地、资源、国企和致富机会,把本应属于普通平民的财产据为己有,不“率先巨富”才是咄咄怪事?

我们首先拿土地来说事。

当今中国最容易发大财的机会是“圈地炒地”。

在“私有制”国度里,国家土地所有权在多数公民手中。公民可随意变卖、出租、转让、继承属于自己名下的土地资源,国家不得干涉。各级官僚手中根本没有任何“公有地”可圈可炒,没征得土地所有人的同意无权圈占任何公民的私有土地。

所以“私有制”国家的官僚根本不可能依靠“圈地炒地”大发个人横财。当某地经济机会来临地价大幅上升时,受益的是普通平民而不是官僚权贵。

在“公有制”国度里,土地名义上都是“国有”的,广大平民没有任何法理上的土地所有权。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国家”在法律上是全部土地的主人。

土地名义上属于“国有”,但“国家”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民事能力的“名词”,无法“管理”和“处置”属于自己名下的土地资源,代理“国家”行使土地管理处置权的行为人才是“国有土地”的真正主人。

谁有权代理“国家”管理处置“国有土地”?

是大大小小的官僚!

“国有土地”的管理权、处置权和利益分配权掌控在谁的手里?

掌控在“公有制”国家的各级官僚手中,而不是广大平民手中。

所以名义上的“国有土地”就演变成事实上的“官有土地”。

因为各级官僚掌控着全国土地的管理处置权,他们只要看上了哪一块土地能赚大钱捞政绩,就可用行政法律手段把那块土地上的耕种、经营、居住者赶走强行圈占,高价炒卖或用于炮制“形象工程”。官僚个人要么升官要么大发土地财。

土地的真正主人广大平民则没有从那块土地上得到基本收益。

广大平民不但不能从圈炒土地上受益,相反还要付出很大代价。

官僚垄断土地买卖把土地炒成天价,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平民再怎么艰苦朴素也不能没房住啊,房价再高也得买,倾其所有或背负巨债,多数平民因此成为赤贫的“房奴”。被官僚圈占的“国有土地”反而抽干了多数平民的财富。

“土地国有”背景下大官发财太容易了!如某省官儿子去辖地某县要求用低于当地市价N倍的价格购买县政府以开发名义圈占的100亩城郊土地,当地县官敢不卖给他么?通常情况下自然不敢!除非他不在乎头上那顶花费巨资弄来的乌纱帽。

省官儿子一眨眼又把到手的土地以当地市场价转卖出去,几百上千万就进了自家的账户;然后这个儿子又去其它辖县如法炮制,不出一年就成为亿万富豪,不用耗费一点体力和脑力!

如果是“私有制”国家,县官手中没有可随意支配的土地资源,他就算想讨好省官儿子也力不从心。

…………

特色中国城镇平民最痛的是什么?

是高房价!

高房价是如何酿成的?

是各级官僚高价炒卖土地造成的。

官僚何以能无节制抬高地价?

因为“土地国有”,广大平民没有土地所有权,所有的“国有土地”都垄断在官僚手中,房产开发商只能向官僚买地,土地市场不存在“自由竞争”,各级官僚想把土地卖成什么价就能卖出什么价。平民再穷也不能没房住,房价再高也得割肉流血买。

在“私有制”国度里,高房价根本不可能长期普遍存在,就算存在也属暂时的和局部的。

“私有制”国家土地所有权在多数平民手中,买卖权也在各个平民手中,卖不卖地和卖什么价都是平民个人说了算,利益个性千差万别的庞大平民群体也不容易结成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垄断集团,所以土地买卖存在强大的“自由竞争”现象,一家一户把地价抬得太高,必有另一家另一户用更低的价格抢去他的生意机会,所以地价不可能无节制攀升,房价也不可能超负荷增长。

例如上海市的房产均价每平米两万元人民币,地价每平米应该在一万元以上。一亩土地就能卖出六七百万元!

如果上海市实行“土地私有制”,多数平民能自由买卖转让出租属于自己的土地,官僚手中无地可炒可卖。在如此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相信多数平民会把自家的土地投入市场,并很快造成供过于求的局面,地价就会大幅下跌,房价也因此成倍下挫,那时根本用不上国家出台房价调控政策,多数上海市民都有能力买得起够居住的房子。

所以“高房价”是“公有制”惹的祸!

…………

新中国六十年一直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是“三农问题”!

农民总是和土地连在一起的,土地权则是一个国家最大的“所有权”。

中国农民最悲惨的岁月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短短三年时间活活饿死了三千七百多万农民,比2200年皇权中国在和平时期饿死人的总和还要多。饶幸活下来的农民也长年饥寒交煎,食不果腹衣不弊体,活着比死去还难受。

为什么三年大饥荒年代饿死了那么多农民?

一样是“公有制”惹的祸!

毛中国农民不但没有任何“土地所有权”,连农民在土地上“耕种经营”的自由都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公有制”程度可谓炉火纯青。

酿成恐怖大饥荒的主要因素有三个:

一是大办钢铁误农时,丰收的粮食不能及时收获烂在田地里。

二是集体办大食堂初期浪费严重。

三是高征购。

为何庄稼成熟了不及时收割,任其烂在田里?

因为青壮农民都征调去炼钢了,村官也前往坐镇指挥。田地不是农户自家的,没有村官的调度督促,留守在家的老弱妇孺也没必要的责任心去自行收割。

为何集体大食堂这样的荒唐事居然行得通?

那时的田地都是“公家”的,收获的粮食也全部纳入公库,农民再从村官手里领取勉强活命的“口粮”。各级官僚要求农民在大食堂就餐,就不再分粮到各家各户了。农户家里没粮可吃,就算对大食堂怨声载道也只能去那里吃饭。

为何要高征购?把农民的活命口粮都征收走了?

因为各级官僚想升官,自然就谎报政绩虚报粮食产量。那时的公粮是按农产品比例征收的,高虚报必然带来高征购。如广西环江县报导亩产稻谷13万斤,那么这亩稻田理论上就得交2万斤公粮,相当于当时30亩稻田的总产量。所以环江县饿死人的比例最高,高达20%以上,远高于全国5%的平均比例。

…………

如果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中国是一个“私有制”国度,酿成大饥荒的三个主要因素根本不可能存在,大饥荒也就压根不可能发生。

1、不会误农时。村里青壮农民就算被征调去炼钢了,留守在家的老弱妇孺也会自觉起早贪黑收割自家土地上成熟的庄稼。

2、自家土地上出产的粮食自家收获,根本不用官僚按人头分粮,就算某官僚别出心裁想搞什么集体大食堂也根本行不通。

3、自家辛苦种出的粮食根本不可能虚报产量,没人会傻到不顾全家饿死的危险把一年辛劳所得全部上交。

…………

当今中国的“农民问题”一样集中体现的“土地问题”上,全国半数以上的群体性抗暴事件都是地方官强行圈占农民的耕地引起的,名闻中外的“乌坎事件”就是官僚圈地惹的祸。

地方官为何能够不顾农民生死随意圈占农民的活命耕地呢?

一样是“公有制”惹的祸!

在“公有制”背景下,农民的耕地名义都是“国有”的,地方官在法理上享有对“国有土地”的管理处置权,是“国有土地”的真正主人。失地农民就算一百不愿意也只能打掉门牙和血吞。

所以地方官圈地我行我素,失地农民起初忍气吞声,超过忍耐极限时就起而抗暴。

…………

那些对“公有制”仍存不切实际幻想的平民,多数误以为“公有制”十分彻底的毛中国就没有贫富悬殊的现象。

谁说毛中国没有贫富悬殊?

大饥荒时期饿死了3700多万农民,有几个当官的饿死了?

就算有也是极个别,本人还没听说过。

毛中国是“实物经济”不是“货币经济”,人民币无法买到生活必要品,所以官僚的经济特权主要体现在对实物的占有而不是货币的占有。那时虽然没有动辄几亿几十亿的巨贪,但实物占有上的贫富悬殊仍然广泛存在。

毛中国的多数平民面带菜色营养不良,可多数官僚却红光满面一身富态。

今天的中国平民格外痛恨的官僚特供,就是毛中国时期发明的。

在毛粉眼中两袖清风的毛万岁,在全国人均存款不到2.5元人民币,一个青壮农民无节假日起早贪黑辛劳一年收入不到100元的情况下,个人却拥了1.4亿巨额存款;价值十多亿的珍本文物和61座天价豪华行宫。

…………

那些依旧对“公有制”寄托乌托邦幻想的国民,你们的梦该醒了!

灾难并没有离我们远去,它依旧在你的脚下徘徊。

二0一二年五月七日

文章来源:《博客日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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