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6日电)行政院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副局长费雯绮今天表示,“益收生长素”未登记用于芒果,擅自使用会遭罚款;且会降低芒果甜度,不利销日。
费雯绮说,今天媒体报导有农友疑似使用农药“益收生长素”催熟芒果,为此防检局特地说明,“益收生长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不是禁药,世界各国都有使用。
她进一步说明台湾使用“益收生长素”的情况,目前核准登记使用的作物为甘蔗、梨、番茄、烟草、葡萄及凤梨等,作为抑芽催花或果实催熟使用,但芒果还没登记,因此不能使用,若擅自使用,可处新台币1.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她并说,虽然“益收生长素”早于民国74年,就已完成农药登记,毒性低、具挥发性,输日检验不会高于日方规定的残留标准值;但使用“益收生长素”催熟芒果,会让芒果甜度降低,不利芒果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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