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李香君台北21日电)特侦组侦办前总统陈水扁涉嫌侵占机密公文案,今天侦查终结,依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文书、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等罪嫌将陈水扁起诉。
以下是全案大事记:
–民国97年9月25日,特侦组搜索陈水扁办公室时,查扣44箱、1300余件资料,当中有大批总统府内敏感文件、公文。
–99年9月10日,总统府向特侦组告发陈水扁卸任时携走总统府文件;特侦组分案侦办。
–99年9月15日,特侦组搜索扁办及陈水扁当时被羁押的北所舍房,查扣58箱文件;启封后查出包括机密文件及非机密文件688件。
–99年10月,特侦组多次会同陈水扁等人启封查扣的58箱文件。
–99年10月起至101年初,特侦组会同总统府等机关审核所有文件的核定流程,确认文件、函文是否涉及机密。
–101年2月14日,特侦组提讯在台北监狱服刑的陈水扁,提示被核定为国家机密的文件,要求扁说明。
–101年2月21日,特侦组检察官赴台北监狱就讯陈水扁,提示机密文件要求扁说明;因扁感冒不舒服、扁桃腺发炎,查案进度有限。
–101年3月27日,特侦组再赴台北监狱就讯陈水扁。
–101年5月21日,特侦组侦查终结,依侵占公物、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文书及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等罪起诉陈水扁。10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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