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益彩券发行期延至10年

【新唐人2012年6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高照芬台北15日电)财政部今天公告,下(第四)届公益彩券发行机构以本国银行为限,发行期间由7年延长为10年,并参考“最有利标”方式办理,另将公益彩券回馈金列为评审项目之一。

财政部公告“征求本国银行担任下届公益彩券发行机构”。由于现任发行机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的发行权将于12月31日到期,为提供新任发行机构足够建置时间,财政部积极规划办理发行机构甄选事宜。

财政部指出,有意参与甄选的银行应备齐申请书、切结书、保证金、发行企划书、100年度及101年度上半年经会计师查核签证的财报等文件,于101年8月1日至15日提出申请,预计101年10月31日前选定发行机构。

另为使资讯能充份揭露,财政部除已通函各银行外,也于网站揭露公告讯息,财政部国库署网址:http://www.nta.gov.tw,各银行如有意愿,均可于公告所定期限内提出申请,而银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义,也可于6月29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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