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17日讯】针对6月10号发生在美国旧金山暴徒殴打法轮功学员事件,纽约律师叶宁表示,这种针对信仰团体的攻击属于仇恨罪,应该以种族灭绝罪起诉相关责任人。旧金山事件与法拉盛暴力攻击一样,是中共国家暴力的延伸。
叶宁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旧金山暴徒殴打法轮功学员事件。
律师叶宁:“像这种攻击,是对一种信仰团体实施的。对信仰团体实施的个人攻击,或者对信仰团体的建筑物,对信仰团体使用的器材进行破坏,这些在美国都是属于仇恨罪。这个发生在旧金山的事件,应该不是一个单纯的暴力攻击罪,因为他没有暴力攻击的动机,他这个动机只能是仇恨。”
叶宁表示,对法轮功的迫害具有种族灭绝性质,根据美国法律,这种罪行最高可判处20年徒刑。
律师叶宁:“我一直在强调, 对法轮功的迫害具有种族灭绝罪的性质,美国1989年加入联合国国际反酷刑公约以后,美国就修改了它的联邦国内法,规定对灭种罪的鼓吹、宣传和实施,对当事人可以判处最高20年的徒刑。”
叶宁建议,法轮功学员受害人应该要求美国司法机关以种族灭绝罪起诉相关责任人。
律师叶宁:“如果在美国境内发现鼓吹仇恨法轮功的这种行为的话,应该要求美国司法机关好好的执行、认真的执行1989年的联邦法规,对这种刑事罪责的负责任的人员,以灭种罪的罪责进行起诉。”
叶宁曾亲眼见证过2008年发生在美国法拉盛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攻击,他认为,旧金山事件与法拉盛事件一样,都是中共国家暴力的延伸。
律师叶宁:“在旧金山发生的,就像在法拉盛公共图书馆前面发生的一样,这样一种暴力攻击事件,确确实实你看不出有任何私人恩仇的地方,私人恩怨的地方,它确确实实是一种带着极权主义国家印记、国家政权印记的暴力攻击。它背后站着的,是这么一个流氓无产阶级专政的极权主义政权。”
叶宁认为,这种事件之所以发生,是中共对华人长期洗脑的结果。
新唐人记者曾铮纽约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