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会代表受贿自首 理事长遭诉

【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30日电)南投县竹山镇农会一名会员代表受贿后,最近向检调自首,举发理事长庄新河涉嫌行贿,检方今天依违反农会法起诉庄新河。

南投地检署起诉书指出,民国98年2月竹山镇农会第16届农会会员代表及理、监事选举时,庄新河为掌握会员代表席次,支持其所属派系成员当选农会理事,由其太太交付新台币20万元向会员代表庄振源行贿,要求支持庄新河等人。

庄新河除要求对方配合尔后的派系运作,并当场要求庄振源预先签立“农会会员代表辞职书”,以担保日后会依约履行承诺。

竹山镇农会今年4月召开代表大会补选监事,庄新河因庄振源不再配合派系运作,将庄振源先前签立的“辞职书”置于农会信箱,会务人员收文登记后,由总干事及庄新河核章判行同意辞职,并电话通知庄振源已辞职生效,不用再来开会。

庄振源因无辞职意愿且坚持报到开会,双方在会场上争执僵持,由列席会议的南投县政府科长裁定庄振源仍具农会代表资格,可以参加会议。

会后,庄振源不满庄新河擅自将预立的“辞职书”递出,企图让他丧失代表资格,因而向检调单位自首,揭发贿选行为。

南投检方将庄新河及其妻列为共同被告侦办,依违反农会法期约贿选罪将两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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