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冤民中南海脱上衣告御状被判刑

【新唐人2013年1月9日讯】(新唐人电视台朱智善采访报道)2012年9月2日,河南省汝州市尚庄乡马寨村的王新勤、大峪乡西坡村的樊品、寄料镇观上村的王梅英等冤民,在上访屡遭非 法拘禁、构陷判刑情况下,到中南海用脱去上衣的方式“告御状”求见中共领导人后被遣返汝州,27天后,在没有通知家人到庭、没有律师辨护的情况下被非法判刑。

王新勤、樊品、王梅英三人回到汝州后,随即被地方汝州市公安以一事二罚处行政拘留失去自由,接着不经检察院批准,将三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逮捕。河 南汝州市人民法院,在不通知家属、聘请律师的情况下,于脱衣告状事件发生仅27天就作出刑事判决,王新勤、樊品被判两年六个月徒刑,王梅英被判两年徒刑。

无家人无律师 封闭开庭黑审判

王新勤的丈夫告诉本台记者:法院没让家人请律师,律师是指定的,什么时候开庭也没通知家属,说是封闭式审案。

他说:“拘留证、逮捕证啥都没给,我们要求探视也不让见,判决书也不给我们。王新勤的判决书是我们跑关系,到看守所花钱探视才弄出来的。”

王梅英的丈夫表示:他和儿子都在外地打工,出事后一个月回到家才知道。“他们把我老婆抓起来不到15天就判了,到现在也不让见人,太黑了!”

判刑过重 市委书记法院一手遮天

王梅英的丈夫指王梅英是替他的冤屈去喊冤的,但一次次进京问题得不到申诉,没办法,于是就想,到中南海喊冤或许能碰到清官解决问题。

他质疑说:“北京已经处理了,已经对王新勤、樊品、王梅英三人给予训诫,也接收了他们的信件,为什么汝州还要判刑?据法院的人说,市委书记李全胜非让判2年,就是打击报复! ”

按照中共当局《信访条例》47条的规定,有轻微的违法,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尚不够治安处罚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予以训诫。

王新勤的丈夫表示,他对法官提到,从录像资料看那个人不像王新勤,没有脱衣行为,但法官却说:没有脱衣行为,有点脱衣的意思,“难道没有脱衣想脱了就定罪吗?我们是不服的,一定上诉! ”

三家冤案惊人雷同 公检法为敛财做假案

当事人家属分别介绍了三家人各自上访的原因,却发现三家人的冤情都是政府、公检法勾结,帮助起诉人制造假证明、假材料,骗取钱财所为。

王梅英的丈夫向记者讲述了他家的遭遇:他被非法刑拘了两次,公安局让他交3万5千元人民币做“司法鉴定”后说是给他彻诉,不再追究刑事责和法律责任人。

他说:“我给了,我也认可了吧,我跟对方也谈妥了,让他撤诉不再告我,我是驾驶员担误不起这时间。”

结果检查院又去到他家里,说发现是假鉴定。让他有冤信访告状。

“告告告,又要了我6万,到现在也没给我翻案,也没处理,现在又把我老婆判了2年。公检法都很坏,本来是没事的事都给你搞的很大,本来很好的小康之家,让腐败分子给一下子结搞乱了,有家不能归了。”

据王新勤的丈夫介绍:他的事情本来是一起很平常的打架之事,对方连轻伤都没有,公安局却帮助对方做假鉴定,让医院开出假证明是轻伤,以故意伤害罪判他10个月徒刑,他说:“对方不用钱买通公安局能给办吗?现在证据我已拿到手了,我一定要上诉。”

樊品的儿媳讲述了她婆婆樊品上访的原因:那是09年房基地问题引起了纠纷,村里有人买了土地盖房子,樊品等村民不同意卖就上访了,而盖房人就将樊品等人打伤住了医院,之后他们见势不妙就将他们自己的儿媳怀孕的胎儿打掉,说是樊品他们给打掉的,冤枉樊品。

由于对方给派出所、法院、法医等都送了红包,开出了假鉴定把樊品二人判了刑,樊品二人不服,又重新做鉴定确认是冤案,才被释放。政府办错了案应该道歉赔偿,但政府一直不给处理,所以上访,这次却又再次被判刑。

当事人家属一致反映现政府公检法太黑暗了,他们表示,现在压在老百姓头上的大山就是以党委书记为代表的,他们想抓谁就抓谁,他们想判谁就判谁,想判多少他 们说了算,我们非常愤恨!但我们老百姓又有什么办法呢?请媒体曝光此事,让全世界观注我们汝州的人权,希望家人早日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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