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粤市民请求粤公安局证明无精神病才可执法

【新唐人2013年1月13日讯】2012年12月6日,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建设街打人派出所姓赖的警察(警号022980)公开欺骗、恐吓、威胁我的父亲,对我父亲说“你的儿子陈军育是法论功的头目.叫你儿子不要天天打110投诉我们建设街派出所打他的事情.否则,我们就把你儿子当作法轮功人员,采取手段.”

我的父亲已是70多岁的老人,患有高血压、冠心病,我的母亲也以60多岁,曾经脑溢血、中风。两位老人经受不了如此沉重的精神打击,旧病复发,随时有生命危险。我每天打110投诉,要求022980书面回答以下问题:

一、我一直没有机会学习法轮功,更没有机会成为法轮功的头目。要求022980书面告诉我,在哪里可以学习法轮功?我要学习多久才能成为法轮功头目?

二、我强烈要求广州市公安局立即责成022980,全部赔偿我的父母所有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和精神损失费,直到两位老人完全康复为止。

三、以下4名调查人员对本投诉案件的所作所为,已涉嫌集体作伪证的团伙犯罪:

1、021814,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指挥中心姓张的民警

2、021349,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建设街打人派出所姓刘的教导员

3、021295,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监督室姓肖的民警

4、022980,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建设街打人派出所姓赖的民警

四、我通过110投诉至今已72次,无任何人给我任何答复。

五、据媒体报道:2013年1月8日,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祁晓林,因长年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在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精神病发作,上吊自杀。

对此,我非常怀疑:我被5名警务人员殴打的投诉案件,广州市公安局拖延了两个多月,至今无任何调查进展和调查结果。这些调查人员、涉案警察和幕后指挥的无人性的领导,是否和祁晓林一样,患有长年的、严重的精神病?所以,我多次打110,强烈要求:广州市公安局立即采取行动,把本投诉案件的全部调查人员、涉案警察和幕后指挥的无人性的领导,送到精神病院,做详细的精神检查。确认他们的精神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就不要让他们出来了,祸害老百姓啊!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如果警察有精神病,打死我也不用负责!我该找谁负责?所以,我强烈要求:广州市公安局要全部在职的警察和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精神健康证明,才能上岗执法!

投诉人:陈军育 13113963948

投书:粤公安分局集体作伪证-投诉48次无人理.html

相关链接:http://www.ntdtv.com/xtr/gb/2012/12/21/a818128.html.

201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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