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杀前妻泼硫酸 男判8年

【新唐人2013年01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5日电)许姓男子不甘失去女儿监护权,去年北上当着3岁幼女的面,砍杀前妻泼硫酸。台北地院依杀人未遂罪判刑8年。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许男和邹姓女子原本是夫妻,但两人从民国97年起感情不睦,两人互控,导致官司缠讼,法院二审判决两人离婚,邹女拥有女儿监护权,许男应按月给付扶养费。

许男不满失去女儿监护权而怀恨在心,去年7月间预藏水果刀和硫酸,搭车北上到前妻住处。他等前妻带女儿下楼后,就拿刀猛刺前妻腹部、手臂,又泼洒硫酸,导致对方全身多处灼伤,前妻大声呼救,路人闻声赶紧上前把许男拉开,报警处理。

许男案发时说,“抢我小孩该死”、“我今天就是想要她死,因为我也不想活了,我觉得司法判小孩给她非常不公平”。

法官审酌许男仅因夫妻仳离及失去小孩监护权,竟不念夫妻旧情狠心行凶,导致被害人身心受创、女儿无可弥补的伤痛,依杀人未遂罪判处许男8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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