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7日电)台中市警察局周姓警官伪填及变造派车单,领公务车私用,并涉助同居人经营应召站、签赌站。台中地院依贪污等罪判6年5月。
台中地院判决书指出,47岁的周男任职台中市警察局民防科,在101年间3次以扩大临检到各分局视察业务理由,填写派出单申请公务车后,以公务车私用。另周男并曾变造2份派车单,领用公务车外出访友。
周男的蒋姓同居女友在100年间涉于台中市经营应召站,容留女子为男客从事性交易,抽成牟利;周男还协助蒋女制作账册等报表。
100年底,周男与蒋女,并与胡姓男子在台中市经营六合彩赌博站,提供赌客签注赌博,从中牟利。
周男坦承申请公务车处理私事,但否认女友经营应召站,辩称是经营一般护肤店,并否认担任签赌站组头。
台中地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周男徒刑6年5月,至于帮助他人性交猥亵及赌博部分,则判处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蒋女部分则依妨害风化等罪判刑1年,涉赌部分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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