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重批薄熙来 罪行极其严重应重惩

【新唐人2013年08月26日讯】薄熙来案上午进入辩论阶段,检方重炮抨击薄熙来“罪行极其严重,又拒不认罪”,必须“依法从严惩处”,并指“犯罪事实是客观的,不因你认为有就有,你认为没有就没有。”检方并说,认定犯罪事实是“以全案证据为依据,而不是以你的口供为依据”。

据中央社引述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公布内容,济南检方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提请法庭,薄熙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贪污数额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将这三项罪嫌数罪并罚。

在批评薄熙来前,检方直指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构成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并指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薄熙来分别具有受贿、贪污及滥用职权的主观故意。

检方指出,薄熙来在“检察机关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对指涉的多项罪行都曾供认,但却在这几天的庭讯中矢口否认,连亲笔供词也予以推翻。

检方最后指出,“我们要提请法庭注意,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国家法律,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又拒不认罪,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大纪元网站报导,中共官媒在审薄期间,由最初的低调处理到公审第二天开始痛批薄“道德败坏、两面三刀”,到8月25日,党喉的报导对薄熙来逐步升级,现在开始称薄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的情节”,威胁意味浓厚。

  薄案最大的核心内幕是政变和活摘器官。由于这两项中任何一个在中国大陆被曝光都会引发中共的立即分崩,中共当局一直对这些问题掩盖着,并将薄熙来此前曾经公布的“六宗罪”,缩小成了“三宗罪”,即“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罪”。

  薄熙来庭审时候的抵赖翻供,正是豪赌中共中央不敢揭开真相,以及不敢判处其死刑。目前习近平和江泽民阵营仍不断加大力度,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